重慶民生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22 15:17:46重慶民生職業技術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全稱:重慶民生職業技術學院(教育部代碼:13968)
第三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3年。
第四條: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五條:學院批準成立時間及批準單位:學院前身為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1946年創辦的重慶“社會大學”,1985年復校后更名為“重慶社會大學”,2005年經國家教育部備案、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轉制為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六條:辦學基本條件:學院現位于重慶市合川區大學園區思源路,學院教學規劃用地500余畝,學院教學一期用地168畝。學院擁有功能齊全、設施完備的綜合教學樓、圖書館、學生公寓、學生食堂和運動場等基礎設施,擁有完善的計算機中心、多媒體語言學習系統實驗室、計算機網絡工程實訓中心、EDA與多媒體實訓中心等實驗實訓中心;圖書館現擁有藏書15萬余冊;校園網接入了教育網和電信網,直接為教學服務。學院現有專任教師110余名,其中正、副教授20余名,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占教師總數的30%左右。
第三章招生范圍、專業、計劃和對象
第七條:招生范圍:重慶、四川、甘肅、新疆、貴州、云南6個省市自治區。
第八條:學院下設建筑工程、電子電氣工程、應用外語、工商管理四個教學系,工程造價、計算機網絡技術、應用英語、旅游管理等50余個專業及方向。
第九條:學院計劃為國家統招計劃,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根據教育部規定下達;2012年我院在全國6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專科計劃總數1100人。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市自治區招辦指定的招生計劃公布專刊或我院2012年招生簡章。
第四章錄取
第十條:重慶民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錄取工作繼續實施高考“陽光工程”,嚴格執行“六公開、六不準”的規定,做到招生信息公開透明,高招過程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各省市的招生錄取相關規章制度,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和“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一條:錄取規則:
1、我院嚴格按各省市自治區招辦規定的錄取辦法和錄取批次錄取。
2.、我院按照志愿優先和分數優先相結合的原則錄取。
3、填報我院志愿,如所報專業已錄取滿額,填報有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我院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
4、凡報考我院的符合國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降分)條件、經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批準投檔的考生,我院對考生的加分(降分)予以認可,并擇優錄取。
5、我院各專業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6、我院各專業錄取時,除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外,其他專業均不限制外語語種。
7、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專業均要求:五官端正、無畸形殘缺、無口吃、無重聽,原則上男生身高1.6米以上、女生身高1.5米以上。
8、報考我院的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要求。
9、錄取時原則上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分。
10、學院錄取考生結果的公布渠道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辦,考生亦可在我院網站中查詢。
第五章畢業證書
第十二條:畢業證的頒發:我院學生修完規定課程且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由教育部統一網上電子注冊的重慶民生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學院嚴格按重慶市物價局、教委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及住宿費。文理類專業學費7000-8000元/人.年、美術類專業學費10000元/人.年,各專業具體學費標準見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信息。住宿費為1000元/人年(學生宿舍內附帶陽臺、衛生間、熱水器、家具、空調、寬帶等)。
第七章資助和獎勵政策
第十四條:學院建立了由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構成的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生可通過評比獲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可通過申請評議獲得“國家助學金”資助(國家助學金:一檔助學金3000元/年、二檔助學金2000元/年、三檔助學金1000元/年)。同時按國家相關助學貸款政策,對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相關政策,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院也為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
除國家獎學金外,學院對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頒發學院獎學金(學院獎學金1000元/年)。
第八章畢業生就業
第十五條:學院設置有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學院畢業生就業率近來來均在為90%以上。
第九章附則
第十六條:我院從來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就業處聯系,否則學院概不負責。
第十七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組織對所有新生進行入學條件的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招生咨詢方式:
電話:023-42462856,023- 42467740
網址:www.cqms.edu.cn
學院地址:重慶市合川區思源路60號
郵政編碼:401520
第十九條:本章程的解釋和未盡事宜的答詢,均授權本院招生就業處負責,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