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國語大學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0 17:35:04四川外國語大學
第一條學校全稱:四川外國語大學
院校國標碼:10650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學校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壯志路33號
郵編:400031
學校網址:http://www.sisu.edu.cn
錄取結果查詢網址:http://zsb.sisu.edu.cn
招辦電話:023-65385206
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學校成立于1950年,1959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四川外語學院,2013年更名為四川外國語大學。無任何分校。
第二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四川外國語大學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教育。
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經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四川外國語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外語語種要求:報考我校英語、翻譯和商務英語(含中澳合作辦學項目)專業的考生必須是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語種不限。
第四條口語加試要求:報考我校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并通過當地招考部門組織的外語口試(考生所在省份招考部門不組織外語口試的除外)。
第五條體檢標準: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報考外語類專業要求發音、聽力器官無缺陷;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發音、呼吸器官無疾病;報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要求聽力正常,無色盲、色弱、夜盲。
第六條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我校招生辦網站并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省級招辦指定招生計劃公布專刊的公布數據為準。
第七條錄取原則: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考部門的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1.我校按志愿優先原則,首先錄取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不滿額,缺額招生計劃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對未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2.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校俄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日語、意大利語、阿拉伯語、朝鮮語、越南語和葡萄牙語專業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納入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其余專業在本科第二批次錄取(英語、翻譯、商務英語在重慶、四川、陜西、河北、貴州、遼寧、青海、黑龍江、山西、山東、安徽、河南、福建等13省份納入本科第一批次錄取)。
3.對外語類專業進檔考生,我校著重參考英語和語文成績擇優錄取,原則上要求英語和語文單科成績達到100分以上(150分制)。
4.對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兼顧專業級差(3、2、0、0、0)的原則確定專業。對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將在缺額專業中進行調劑錄取;對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做退檔處理。
江蘇省錄取原則:普通類專業選測科目等級為BC,必測科目等級為4C;進檔后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
內蒙古自治區錄取原則:分數清。
5.凡符合國家及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加(降)分的考生,我校實行“加(降)分出檔,裸分選專業”。
6.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線,聯考專業成績合格(或專業校考入圍),我校按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5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并著重參考英語和語文成績,擇優錄取。
聯考綜合成績=文化成績/文化成績總分×50+聯考成績/聯考成績總分×50
校考綜合成績=文化成績/文化成績總分×50+校考成績/2
7.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和《四川外國語大學2013年保送生招生簡章》執行。
8.特長生招生按《重慶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重慶市2013年市屬普通高校招收特長生的通知》(渝教招考【2013】3號)執行。
第八條我校收費嚴格執行重慶市物價局核定標準。學費:藝術本科10000元/生/年,普通本科外語類6875元/生/年,普通本科其他類5500元/生/年(漢語國際教育4000元/生/年),外國語言文學類(中外合作辦學)(商務英語(中澳合作辦學))國內學費20000元/生/年。住宿費:學校根據住宿條件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收費標準為800—1200元/生/年。以上費用最終執行以重慶市物價局當年核定標準為準。
第九條學生在校期間可以按相關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4000元/年;二等助學金3000元/年;三等助學金2000元/年)、校長獎學金(2000元/人)、優秀學生獎學金和校友獎學金等。學生還可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生源地貸款或國家助學貸款,并參加勤工助學及社會實踐活動。
第十條教育部(教外綜函【2012】30號)核準的中外合作辦學商務英語專業(教育部批準書編號MOE50AU2A20121236N專業代碼0502H)為我校與澳大利亞紐卡斯爾大學合作舉辦的本科教育項目,學制4年(國內2年+國外2年),修完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者可獲得四川外國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和紐卡斯爾大學商學學士學位。
第十一條四川外國語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事務。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二條本章程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委員會,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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