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異地高考與居住證掛鉤 需積分達標
2012-12-30 19:31:44東方網
12月30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公布,上海將于2014實施與《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相銜接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滬升學考試的具體方案,屆時符合相關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以在滬參加相應義務教育后升學考試。
《方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按照國家人口服務管理的總體要求,提出要“建立健全上海市居住證管理制度”,以此為依據,提供有梯度的公共服務,有序推進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升學考試工作”。據悉《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已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待與國家有關管理辦法充分銜接后發布實施。
《方案》明確,與《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相銜接,進城務工人員符合上海市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規定的基本要求并達到一定積分的,其子女可在本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或中等職業教育);其子女在本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并完成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后,可在本市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進城務工人員符合上海市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規定的基本要求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參加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的自主招生考試,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包括“中高職貫通培養模式”的專業教育);其子女在本市參加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后,可參加本市普通高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其子女參加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并完成高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后,可在本市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考試。
對不符合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待教育部出臺相關文件規定、經學生戶籍所在(區、市)同意后,可在滬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借考,由戶籍所在省(區、市)負責錄取。
據了解,上海自2002年起已實施人才引進居住證制度,持有人才類《上海市居住證》人員子女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上海參加中高考;上海從2008年開始中職校開放招收隨遷子女,隨遷子女中職畢業時可以同滬籍中職學生一樣參加本市高職自主招生。2013年,上述政策仍將繼續實施。與此同時,在2012年探索實驗的基礎上,2013年將正式推出隨遷子女參加“中高職貫通培養模式”的自主招生。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