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報志愿:不錄取時須寫明退檔理由
2012-07-10 10:17:12四川新聞網
當同批線上第一志愿檔案不足時,高校不得拒絕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招生章程”中有明確要求的學校除外);在后續志愿投檔后,高校不得退掉此前已投的考生檔案。
對不予錄取的考生,高校應寫明退檔理由;對省教育考試院提請復議后仍堅持退檔的,應寫明退檔原因;考生若對退檔有疑問,則由高校負責向考生作出解釋。
按照要求,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應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限制其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凡被香港10所單招院校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加內地普通高校的統一錄取。
除此之外,所有本科層次招生,在常規錄取結束后一律不再組織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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