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22 09:40:52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要求,結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錄取政策與本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我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二條 2003年4月16日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渝府[2003]104號)、國家教育部備案(教發函[2003]145號)正式成立,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隸屬西南兵工局的國有公辦普通高等學院。
學院全稱: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院代碼:12607
第三條 辦學地點:重慶市璧山璧青北路1001號
第四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五條 辦學條件
學院現有機電工程、車輛工程、建筑工程、經濟管理、電子信息工程、藝術設計等6個系28個專業,建有12個校內實驗實訓室和27個校外實訓基地。汽車、機電類實驗室在同類院校中處于領先地位,充分保證了專業教學的需要;擁有西南兵工各大型企業提供的一流先進設備、設施和專業技術支持。
學院位于重慶西部新區的中心璧山,占地1000畝,其中教學樓23000平方米;學院教學設備完善,可容納萬名學生同時上課;實驗樓17000平方米、實訓中心16000平方米;生活服務、體育場地一應俱全,校園布局合理,環境優雅,依山而建,氣勢恢宏。
第六條 招生計劃
2012年面向全國,在重慶、四川、貴州、安徽、甘肅、海南、山西、河南、內蒙古共9個省、市招生,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考信息及相關說明。
第七條 錄取規則及體檢要求:
1.按教育部要求及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規定,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依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和確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投檔考生進行德、智、體等綜合素質全面審核,擇優錄取。
2.學院在第一志愿不滿額的情況下按志愿順序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原則上按總分、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無分數級差。如專業計劃滿額在相近專業調配。
4.對加降分投擋后達到我院在該省(市、區)調檔線的考生,錄取時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政策執行。
5.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無加試科目,不限考生所學外語語種,進校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6.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7. 藝術(美術)類考生專業和文化成績分別達到各生源省控制分數線,原則上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要求必須以綜合成績進行錄取的,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八條 收費標準
1.學費:我院嚴格按重慶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確定收費標準。文理科各專業6000-10000元/年·生之間,其中:藝術設計10000元/年·生(詳細情況可上網查詢)。
2.住宿費:收費標準為1000元/年·生(最終按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九條 獎助學金
我院在校生可享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還專為貧困學生設立了“貧困學生獎助學基金”,為成績優異的學生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為新生報到開放“綠色通道”,為在校學生提供校內外勤工儉學崗位。
第十條 學歷證書頒發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完成普通專科教育培養方案要求的各項內容,經全面審查合格準予畢業者,頒發經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一條 我院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院概不負責。
第十二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地址1:重慶市璧山璧青北路1001號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學院A區
招辦電話1:023-41586181
咨詢地址2:重慶九龍坡區袁家崗161號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學院B區
咨詢電話2:023-68671940、68671911
學院網址: www.cqevi.net.cn
學院郵箱: cqjdzjy@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