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招辦:高考準考證身份證雙證齊才可進考場
2011-06-02 13:42:36信息時報
6月3日領準考證
昨日連線市招辦獲悉,6月3日考生(含社會人員)在各中學、報名點領取高考準考證。考生要注意帶齊并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身份證等證件,憑雙證進入考場、凡是兩證不齊全者不得進入考場。
考生進入考場,只允許攜帶規定的文具,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筆記、報紙、稿紙、涂改液、計算器、BP機、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等。任何人不得穿制服(校服除外)和攜帶不透明的飲水器皿進入試室。特別提醒在考試時,考生 除帶備2B鉛筆和橡皮膠,規定要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考生檢查答題卡的頁數無誤后,必須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相應位置的空格框上準確填寫考生準考證號、姓名、試室號、座位號。
切莫貼錯條型碼
考生領到條形碼,要認真檢查條形碼上的姓名、準考證號與本人的姓名、準考證號是否相符,無誤后將條形碼橫貼在單頁碼答題卡右上角的“條形碼粘貼處”欄框內,粘貼時注意不能超出框外,避免影響答題卡的掃描。
切莫寫錯AB卷
由于各科試卷使用A、B卷兩種類型,考生領到試卷后,必須先確認所領到的試卷類型(A卷還是B卷),并在答題卡上準確填涂相應的試卷類型。
正確使用作答用筆。作答選擇題時,考生必須用2B型鉛筆在答題卡上的“選擇題答題區”內將對應題目的選項信息點涂黑。考試結束前,未將所選選擇題的選項填涂在答題卡的,其答題一律無效。作答非選擇題時,考生必須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上的“非選擇題答題區”各題目答題區域內進行答卷,不準用鉛筆、紅色、藍色筆跡的鋼筆或圓珠筆作答。如果解答中有畫表或輔助線,先用鉛筆進行畫線、繪圖,再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描黑。
在開考信號發出前或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答題的考生將按考試違規處理。考生在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方可交卷離場。
6日下午一小時開放考場
考生在考前應預先熟悉考場以及行車路線、路程時間、試室位置等,以免在考試當天延誤時間。廣州市各考場定于6月6日下午15:00~16:00向考生開放,逾時非考場考務工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
違紀作弊將被寫進檔案
廣東省2011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規定:要建立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將考生違紀作弊情況錄入考生電子檔案,供高校錄取參考。請考生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嚴肅考風考紀,凡是有考試違規作弊者,將視不同情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