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章程
2010-04-09 17:03:44重慶大學
一、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錄取政策與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重慶大學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2、學校名稱:重慶大學
3、學校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沙正街174號
辦學地點:A、B校區和虎溪校區
4、辦學性質:學校為國有公辦、全日制綜合性大學,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設有研究生院,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5、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重慶大學
證書種類: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完成普通本科教育培養方案要求的各項內容,經全面審查合格準予畢業者,頒發畢業證書,符合授位要求的授予學士學位。
二、組織機構
1、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及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學校招辦及相關部處負責人任組員,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決策。學校招生委員會由相關部處負責人和各學院分管教學和學生工作的負責人組成,負責研究、指導學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2、學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由學校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副書記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任紀檢員,負責對學校的招生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三、組織機構招生計劃和類別
1、經教育部批準,2010年本科招生計劃為7400名。
2、2010年本科招生類別:統招文理科各專業、各種藝術類專業、體育專業、國防生、保送生、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少數民族預科、少數民族預升本等。
3、2010年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人數及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的為準。其中影視類各專業、音樂表演、舞蹈學未作來源計劃(凡獲得我校相關專業合格證且文考成績合格者均可填報,我校依據學生填報志愿情況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綜合考慮確定錄取名單,學校代碼和專業代碼在各省未作來源計劃院校中查詢)。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的不平衡和招收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少數民族預升本等。
四、錄取原則
錄取的總原則: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和確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投檔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審核,擇優錄取。
·1、調檔比例:根據本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各省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一般原則為:計劃在50名以內,調檔比例為120%;計劃在50-100名以內,調檔比例為115%;計劃在100-200名以內,調檔比例為110%;計劃在200名以上的,調檔比例為105%,具體情況由各省招辦在投檔前根據生源情況與學校商榷后確定。
江蘇省投檔科目等級要求:A(物理或歷史)A(其它科目)(具體學科要求見江蘇省公布的招生計劃)
·2、按照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首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填報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檔)的上線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檔)的上線考生數不足本校在該省的招生計劃數時,根據缺額的招生計劃,按照投檔順序從高到低錄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檔)的上線考生(總分不低于我校調檔線)。若生源仍不足時,將不足部分的招生計劃調劑到其它生源好的省。
在招生政策許可的范圍內,我校將用部分預留計劃接收二志愿高分考生。北京考生第二志愿填報我校,高考成績高出我校調檔線80分及以上,我校將用預留計劃(我校在北京計劃的10%左右)予以錄取,專業安排按照高考總分減去20分后進行考慮。其它省在省級招辦同意和我校預留計劃許可的前提下,由學校與省級招辦協商考慮。
·3、對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檔)的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兼顧專業級差的原則安排專業(專業1-2;2-3志愿之間的級差分別為3分、2分,其它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0分,即:3、2、0、0)。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因生源不足進檔的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檔)考生,學校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
江蘇省錄取原則:先分數后等級科目等級:A(物理或歷史)A(其它科目),其他原則按照上述要求進行。
·4、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實際考分確定專業。
·5、英語專業限英語語種。英語、日語、德語原則上優先錄取英語和語文成績較好的學生;新聞學專業因國際新聞方向需要,原則上優先錄取語文及英語成績較好的學生;軟件工程專業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非英語語種考生應慎重填報;其它專業不限外語語種。
·6、報考建筑學、城市規劃、景觀建筑設計專業的學生應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和專業潛質。本省組織了徒手畫統一測試的,其成績須合格。以上三個專業錄取的學生進校后學校將組織美術基礎復查,不合適者將進行專業調劑。
·7、在保證招生計劃完成的前提下,原則上要求考生外語和相關成績在及格以上(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視情況確定)。
·8、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高考成績達到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控制分數線,按100分折算,校考專業成績占60%(各省級招辦有專業要求的需達到省控線),高考成績占40%所得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對各省校考專業成績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本省最低控制分數線者,在各省招生政策許可的情況下,我校將按校考專業成績予以優先錄取。
·9、影視類、舞蹈學、音樂表演專業錄取原則: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控制分數線(其中:戲劇影視文學、導演、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本省“二本線”的75%且不低于省控最低線),按校考專業成績(各省級招辦有專業要求的需達到省控最低線)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優先錄取:校考專業成績相當,高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表演、播音與主持、攝影、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服裝和化妝設計方向)專業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二本線”及以上者優先錄取。戲劇影視文學、導演、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考生:校考專業成績排名全國前5名者,其高考成績達到本省最低控制分數線者優先錄取;校考專業成績合格,普通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一本線”及以上者優先錄取。
體育教育專業錄取原則:①以綜合成績投檔的省,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當,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②以專業成績投檔的省,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當,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者。
·10、保送生、藝術特長生、國防生、高水平運動員等招生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詳情可上網查詢)。
·11、2010年面向全國各省開展自主選拔招生考試,合格考生的錄取按照各省規定進行(詳情可上網查詢)。
·12、本校大多數專業應用性強,實驗或實習多,要求學生具有良好的身體狀況和較強的學習生活自理能力。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國防生按照軍檢標準執行,美術類專業、建筑城規、攝影等相關專業限色弱、色盲,左右眼裸視視力不得為零。
·13、按照教育部的規定,新生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屬于高考錄取弄虛作假的學生,學校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退回原籍。
五、學費、住宿費和獎貸學金
·1、學費:本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方式。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每年實行先預交,學年末根據所選學分結算的原則進行。2009級各專業預交學費參考標準如下(供參考,2010年收費標準以重慶市物價局當年批復為準):文理科各專業4000-6250元/年之間,其中:英(日/德)語、建筑學、城市規劃、景觀建筑設計專業6875元/年;軟件工程專業1、2年級5625元/年,3、4年級15000元/年;美術、舞蹈、音樂及影視類專業分別為11500,13225,15000元/年(詳細情況可上網查詢)。
·2、住宿費:學生公寓1200元/年??人。
·3、獎助貸學金:學校為了鼓勵優秀學生報考,設立了新生獎學金(特別獎學金2萬、1萬,優秀獎學金5000元);為了鼓勵在校學生勤奮學習,爭優創先,設立了包括綜合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防獎學金、專業獎學金等各類獎學金80余項。為了保證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同學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已建立并逐步完善各項資助措施和國家助學貸款運行機制,困難學生按規定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同時設立了大批的勤工儉學崗位,優先安排特困學生。
六、招生紀律
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將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一切舞弊行為,增強招生工作透明度,熱情接待來信來訪。招生監督電話:13132371850(工作時間內,僅限投訴舉報)
七、申明
本校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招生及相關工作。
八、本章程由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