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學津橋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7 00:37:10昆明理工大學津橋學院
昆明理工大學津橋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我院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相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辦學屬性及層次:昆明理工大學津橋學院是由昆明理工大學申請、云南省城市投資有限公司投資,經云南省教育廳審核、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
第二條、辦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源北路1268號,郵編650106。
第三條、錄取規則:
1、嚴格按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招生,遵循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同一志愿考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錄取全部采用網上遠程異地錄取方式進行。
3、學院對投檔到我院的考生一視同仁。對報考同一專業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錄取辦法是:在滿足第一志愿考生的情況下,依次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以及服從志愿的順序進行錄取。
4、錄取時,依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由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如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院根據相關分數(理工類數學-英語排序;文史類語文-英語排序)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自然退檔處理。
5、我院執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區招辦的有關加分規定。
6、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7、男女生比例不限。
8、對體育、藝術特長生根據各地招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優先錄取。
9、報考英語、對外漢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考生,外語筆試成績不低于90分;報考英語專業和對外漢語專業的考生“英語口語”測試成績應在B級(4分)以上。
10、建筑學、城市規劃專業開設繪圖類、設計類課程,報考考生應有一定繪畫基礎,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11、報考信息與計算科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的考生數學成績應不低于及格分。
第四條、學制和文憑:學院實行學年學分制管理,學制為4年(建筑學、城市規劃專業五年),學業期滿,成績合格者,按教育部規定頒發昆明理工大學津橋學院畢業證書,經畢業證書電子注冊進入國家教育部畢業證書認證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管理條例》和昆明理工大學津橋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相關規定的畢業生,頒發昆明理工大學津橋學院學士學位。
第五條、招生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英語、對外漢語、法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物流管理、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建筑學、水利水電工程、汽車維修工程教育、信息與計算科學17個專業。
第六條、我院在各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請見當地《招生報》,專業介紹請通過我校網址(http://www.oxbridge.cn/zhaosheng.htm)查詢。
第七條、學費:按云南省物價局核定我校的學費標準收費。
第八條、獎、貸、助學措施:
學院設有多項獎、助學金,總授獎比例達到總人數的20%。助學貸款按照學生戶口所在地相關政策執行。
第九條、聯系方式:
學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871)8353209傳真(0871)8328761
聯系人:樊老師、張老師、王老師、
E-mail:academic@oxbridge.cn
第十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昆明理工大學津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