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7 00:28:52昆明學院
昆明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昆明學院是一所以教師教育和應用型本科為特色,文理兼容、理工滲透、師范與高等職業教育結合、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學科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等9個學科門類,現有45個本科、特色專科專業。
一、校名、校址、辦學類型及層次
1、學校名稱:昆明學院
2、學校國標代碼:11393
3、學校地址:學校共有5個校區:
。1)人民西路校區:昆明市人民西路226號
。2)昆師路校區:昆明市昆師路2號
(3)新迎路校區:昆明市新迎路40號
(4)海埂體院路校區:昆明市滇池路海埂體院路1號
(5)龍泉路校區:昆明市龍泉路671號
4、辦學類型:國家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5、辦學層次:具有招收本科、?茖哟螌W歷教育資格。
二、招生專業、計劃及學費標準
1、我院在各省招生專業、計劃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準。專業介紹請通過我院網址查詢:www.kmu.edu.cn
2、我院收費標準按云南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準。
三、錄取原則
我院招生錄取全部實行網上遠程錄取,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全面考核的原則,擇優錄取。
1、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投檔批次,按“志愿優先”的原則,依照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之間無分數級差。若考生所填報志愿都未能滿足,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3、在同一批次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
4、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地省級招辦組織的英語口試并合格;報考藝術類、體育類的考生須參加當地省級招辦組織的專業考試并合格;報考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考試;其余各專業不作加試要求。
5、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應用日語專業限招英語和日語語種的考生,其余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新生進校后,我院外語教學均為英語。
6、體育教育專業的錄取,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體育本科錄取線以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
7、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按《昆明學院2009年藝術類招生章程》規定的錄取辦法進行錄取。
8、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的錄取,在文化成績達到云南省劃定的?谱畹涂刂凭以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
9、錄取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時,按教育部和各省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10、錄取各專業考生時,男女生比例不限。
11、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請考生填報志愿時認真閱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避開受限專業和學科。
四、新生入學
1、我院錄取的新生名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向考生本人發放錄取通知書。
2、我院錄取的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按時報到入學。對未經學院批準未按時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將對其個人檔案、思想政治品德、身體健康狀況等方面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五、獎學金及國家助學貸款
1、學院設立各類獎學金和單項獎:三好學生獎、優秀學生干部獎、單項榮譽稱號獎,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貧困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2、國家獎學金、助學金;
3、省政府獎學金;
4、德國賽德爾獎學金。
六、畢業證書:學生完成學業后,按《昆明學院學生學習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昆明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七、附則:
1、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各。ㄗ灾螀^、直轄市)招辦文件規定為準。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若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3、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八、學院招生就業處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226號
聯系電話:0871—5391049、5350896
傳真:0871—5339032
郵政編編:650118學院網址:www.kmu.edu.cn
E-mail:kmuzb@kmu.edu.cn
昆明學院2009年藝術類招生章程
一、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招辦公布為準。
二、錄取規則:
1、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報考條件,具有相關專業技能,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者均可報名。
2、昆明學院認可各省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
3、報考藝術設計專業(平面設計方向、環境藝術設計方向、數字媒體藝術方向)的考生,文化成績和美術類專業成績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本科錄取線。云南、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四川等省考生的錄取,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江蘇省考生按文化與專業總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蝗艨忌偝煽兿嗤瑑炏蠕浫I成績較高的考生。湖北省考生按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60%=錄取總分的折算方法,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若考生總成績相同,優先錄取專業成績較高的考生。
4、報考美術教育、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的考生,文化成績和美術類專業成績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其浫【,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蝗魧I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
5、報考音樂教育專業、學前教育(幼兒音樂教育方向)專業的考生,文化成績和音樂類專業成績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科錄取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蝗魧I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
6、若本章程與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文件規定不符,以當地省級招辦文件規定為準。
三、學費標準:學費標準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準。
四、畢業證書: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昆明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五、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昆明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規定為準。
六、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226號昆明學院招生就業處
郵編:650118
電話:0871-5391049、0871-5350896
傳真:0871-5339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