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師范大學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4-12-27 19:33:11網絡整理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上海師范大學
二、就讀校址
徐匯校區地址為:徐匯區桂林路100號;奉賢校區
地址為:奉賢區海思路100號。
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奉賢校區。
三、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
歷證書的
院校名稱
及證書種
類
院校名稱上海師范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師范大學
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師范大學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
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師
范大學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
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師范
大學紀委辦、監督檢查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
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5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專業層次學制計劃數
英語(師范)本科四年9
學前教育本科四年100
無男女比例限制。學前教育專業建議無色弱(根據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教學外語語種為英
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
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
37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
考我校2025年春季考試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
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
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
—2—
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
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根據《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
實施辦法》(滬教考院高招〔2024〕30號),滿足志
愿填報要求的考生可于2025年2月15日
9:00-22:00,2月16日9:00-16:00期間,登
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
填報志愿,具體詳見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實施辦
法。
(2)2月20日,各專業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
倍劃定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按照《2025年
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滬教考院
高招〔2024〕30號)相關規定執行。
(3)2月21日,考生須在上海師范大學招生信息
網(ssdzsb.shnu.edu.cn)自主選擇測試時間。
(4)3月1日-2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自主測
試資格線的考生可參加學校自主測試。
自主測試為面試,內容由學校根據各專業特點
確定,總分為150分。主要考察學生須具備的師范
生潛能和專業綜合能力。在面試時,普通高中學生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也會作為參考材料使用(無綜合
素質評價信息考生須在考前與學校招生辦聯系提供
相應的信息,具體內容參見上海師范大學春季招生
面試實施方案)。
考生若缺考學校的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
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后續錄取排序。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
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
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按春考總分從高到
—3—
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排序規則:第1位序,比較
面試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2位序,比較統一文
化考試成績中的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
者優先;第3位序,比較語文或數學中單科成績高
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語文、數學最高分值比較,
分值高者優先),各專業分別按招生計劃的100%公
布預錄取考生名單,其余考生依序為候補錄取考
生。
預錄取考生辦理錄取信息登記程序和候補錄取
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登記程序等按市教育考試院相
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
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十三、收費
標準
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發改價調〔2023〕21號)。
住宿費標準
1200元/年(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
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四、資助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
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
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
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
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
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完善的幫困助學設施,如慈善
愛心屋、愛心家園等,根據有關政策對困難學生發
放學習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動場所,開展各類資助
育人活動。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
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
話
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學校紀委辦、監督檢查室監
督。
舉報電話:021-64322204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www.shnu.edu.cn
招生處(辦)官網:ssdzsb.shnu.edu.cn
咨詢電話:021-64322695
十七、其他須知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
—4—
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
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
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37號)規定的其
他考試。
錄取的新生,與當年秋季學生一起發放錄取通知書,
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
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41號
令)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掃碼加小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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