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海警官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4-08-26 13:29:10青海警官職業學院
青海警官職業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青海警官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開展,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普通高等學院學生管理規定》和《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青海警官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青海警官職業學院
。ㄒ唬⿲W院代碼:4163012852
。ǘ┺k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大學?
。ㄋ模⿲W院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南山路建新巷22號
(五)學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971—8232355
監督電話:0971—8249343
傳真:0971—8231396
郵箱:qhjgzyxyzsjy@126.com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院成立招生與就業指導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學生處(團委)。
第六條學生處(團委)招生就業指導科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條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面監督,監督辦公室設在學院紀檢監察處。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學院公安專業招生計劃需報請青海省公安廳核準后,報青海省教育廳,女生計劃數不超過公安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5%。普通(非公安)專業招生計劃按照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生源狀況等統籌編制。
招生專業計劃最終以省教育廳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五章報考資格條件和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要求
第九條報考公安專業的考生,應取得當年高考資格,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ㄒ唬┚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ㄈ釔圩鎳瑹釔廴嗣,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ㄋ模┲驹笍氖鹿补ぷ,熱愛人民公安事業,立志為捍衛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
(五)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未婚;
。┢胀ǜ呒壷袑W畢業,生源地為青海;
(七)考生須達到青海省?瓶刂品謹稻;
(八)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考察條件;
(九)具有良好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面試、體能測評和體檢標準。
第十條報考普通(非公安)專業的考生條件:應取得2024年高考資格,須達到當地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嚴重慢性。,品德良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能夠適應學院警務化管理要求。
學院實行警務化管理,綜合考慮目前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畢業生就業方向,凡身體條件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考生以及身高低于1.60米的男生、身高低于1.50米的女生和殘疾考生慎報。
第十一條報考公安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且須參加由青海省公安廳統一組織的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結論中有一項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第十二條政治考察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思維表達能力、身體協調能力等方面進行測試,辨識考生是否適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從事公安工作。
第十四條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砀撸耗行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ǘw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間(含本數,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ㄈ┮暳Γ喝魏我谎勐阊垡暳鶠4.8及以上。
(四)色覺:無色盲,無色弱。
。ㄎ澹┩庥^: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無影響功能的瘢痕,面頸部無瘢痕,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無紋身,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后有明顯瘢痕。
第十五條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一)50米跑。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ǘ┝⒍ㄌh?蓽y次數:3次,合格標準:男性≥2.05米,女性≥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