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鹽城農業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4-08-26 10:14:09鹽城農業科技職業學院
鹽城農業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章程制定政策依據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江蘇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學校代碼、主管部門
1.學校全稱:鹽城農業科技職業學院
2.學校代碼:國標代碼4132014853
3.主管部門:鹽城市人民政府
第三條辦學層次、辦學類型、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1.辦學層次:專科
2.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3.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鹽城農業科技職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學校簡介及辦學地點
1.學校簡介:學校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專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校,前身為創辦于1952年的“江蘇省鹽城農業學校”。校園面積890.48畝,建筑面積18.16萬平方米。教職工389人,專任教師344人,高級職稱占比40.12%。學校專業對接農業全產業鏈,形成了“一棵苗”“一尾魚”“一臺機”“一根絲”的“四個一”鮮明農科辦學特色,致力打造區域農業農村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培訓的重要陣地,服務鄉村振興和農業強省建設,先后榮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五四紅旗團委”“江蘇省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優質校”“江蘇省職業院校教學管理30強”等榮譽稱號。
2.辦學地點:江蘇省鹽城市青年東路學府路1號
第五條招生依據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錄取方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專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條監督機構
學校紀委(派駐紀檢監察組)作為招生監督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八條實施機構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招生的實施機構,負責處理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省內各市及本市各區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就業處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招生計劃有關情況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考生人數、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確定學校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省級主管部門公布為準。錄取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政策方針和錄取規則,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第十條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學校2024年度將在江蘇省內安排計劃,招生計劃數和錄取批次以江蘇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第四章報名考試
第十一條報名資格
凡符合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二條體檢和性別要求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三條考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