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寧波大學藝術類招生簡章
2024-07-03 17:41:08寧波大學
一、學校概況
寧波大學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剛先生捐資創立,鄧小平同志題寫校名,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寧波市共建高校,國家海洋局與寧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經過幾代寧大人的艱苦創業,學校已成為一所綜合性教學研究型大學,綜合實力穩居全國高校百強行列。
1.學校全稱:寧波大學
2.學校國家代碼:11646
3.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4.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寧波大學
5.辦學地點: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主校區)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音樂學(師范)專業的層次為本科,學制為四年,計劃類別為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的科類為音樂類,2024年總招生計劃數為90人。
注:
1.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后公布為準;
2.使用省統考成績,我校不單獨組織專業校考。
美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美術類專業的計劃類別為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的科類為美術與設計類,2024年總招生計劃數為190人,各專業具體招生計劃。
注:
1.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后公布為準;
2.使用省統考成績,我校不單獨組織專業校考;
3.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專業不允許轉專業(包括轉入和轉出)。
三、報考條件
報考對象和條件參照各省(區、市)藝術類統考安排和要求執行。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參加考生生源所在地(高考報名所在地)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并取得合格證;
2.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考生生源所在地(高考報名所在地)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3.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專業要求高考外語成績不低于75分(滿分按150分計)。
四、錄取原則
我校將根據各省投檔規則,對于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綜合分換算方式:
綜合分=文化成績總分(高考總分折合成750分制計)×50%+專業成績(總分折合成100分制計)×7.5×50%。
五、附則
1.新生入學后,我校將進行全面復查,若復查發現不符合條件者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2.學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準或備案的標準執行。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交學費。
3.本招生簡章由我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同時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上述內容如與國家和相關省份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國家和省級的招生政策為準。
六、聯系方式
本科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
郵編:315211
招生電話:0574—87600233
學校網址:http://www.nb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nbu.edu.cn
音樂學(師范)專業聯系方式
專業咨詢電話:0574-87609455
音樂學院官方微信:寧大音樂青年(nbumusicyouth)
視覺傳達設計和美術學(師范)專業聯系方式
專業咨詢電話:0574-87609558
潘天壽建筑與藝術設計學院官方微信:寧大潘天壽建筑與藝術設計學院
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專業聯系方式
專業咨詢電話:0574-87605873/87605546
寧波大學昂熱大學聯合學院官方微信:寧大聯合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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