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昌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5 17:32:31南昌大學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文史、理工類專業根據考生投檔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在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的原則錄取。
第十八條我校藝術類專業成績使用生源地相應類別的藝術統考(聯考)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均須達到當地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音樂學(聲樂)僅招收聲樂方向(聲樂為主項)的考生;音樂學(各器樂方向)僅招收器樂方向(器樂為主項)且與相應器樂種類一致的考生,各省招收的具體器樂種類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藝術類專業按照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投檔排序原則擇優錄取。如無投檔排序原則,按照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排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相同時,按照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文化成績排序原則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體育教育專業錄取原則: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進檔的考生,學校執行生源所在地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按考生投檔成績擇優錄取;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模式進檔的考生,按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排序。文化成績相同時,按照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文化成績排序原則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保送生、運動訓練單招考生、保送運動員、港澳臺僑聯招考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澳門保送生、臺灣學測生的錄取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及我校公布的相關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一條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蘇區專項、新疆內地高中班、新疆南疆單列計劃、新疆克州定向的錄取按相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校對各省(區、市)的優惠加分政策在錄取時予以認可。
第二十三條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專業要求的,由學校負責將該考生調劑到其他適合的專業,如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四條按照大類招生的專業類,學生進校后按大類進行培養。原則上學生在大二時,按照所在學院的規定,選擇該大類涵蓋的專業進行學習。畢業時達到相關專業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可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第二十五條護理學專業建議身高要求男生167CM、女生157CM以上。
第二十六條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我校視情況可不予錄取。
第二十七條鑒于教育部、各省(區、市)正在進行各類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錄取原則若與教育部、各省(區、市)錄取原則有沖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錄取原則為準。
第六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八條學校采用學分制收費按照江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
學費標準:農林類專業每年4350元,文史類專業每年4650元或4950元,理工類、醫學類體育類專業每年5250或5550元,藝術類專業每年12000元,軟件工程、網絡空間安全專業每年10000元,建筑學專業每年9000元,會計學(國際會計師)、工商管理(中法實驗班)專業每年14000元,臨床醫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年80000元。詳情可到“南昌大學計劃財務處”網站查詢。
住宿費標準:根據不同住宿條件,每年分別為800元、1000元、1200元。
第二十九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三十條藝術類、體育類新生入校后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復查,如發現專業水平明顯達不到入學要求,或經核實有代考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第三十一條學校已建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并舉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后,可直接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入學。入學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并采取不同的形式給予資助,幫助學生完成正常學業。
第三十二條學校注重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設有理工基礎學科實驗班、國學實驗班、綜合實驗班、人工智能實驗班、新結構經濟學實驗班、稀土實驗班、新功能材料與技術實驗班、醫學創新實驗班、中微實驗班。符合實驗班選拔條件的新生,可在入學后申請并通過考核后轉入上述實驗班學習。
為鼓勵江西省高分考生報考我校,全省高考物理科目組排名前6000名、歷史科目組排名前1500名、物理科目組考生數學單科全校前五名(如有多人并列,則按總分排名前五名)的考生錄取后可免筆試,直接參加實驗班面試。
第三十三條學生入校就讀一個學期后,符合《南昌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的文件要求的,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申請轉專業,但須通過轉入專業的選拔。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南昌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十四條南昌大學撫州醫學院單獨設置招生代碼,名稱為南昌大學(撫州醫學院),辦學地點為江西省撫州市,僅在江西省內招生,錄取批次為本科提前批次(撫州市訂單定向醫學生,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有關報考要求請登錄撫州市衛健委、南昌大學撫州醫學院網站查詢)和本科批次,就讀期間按照撫州醫學院2024級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僅允許在撫州醫學院內申請轉專業。2024年錄取至南昌大學撫州醫學院的學生在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內容中注明“撫州醫學院”。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通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區學府大道999號南昌大學招生與就業工作處;郵編:330031;咨詢電話:0791-88305092。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及未盡事項由學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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