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信陽師范大學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4 17:34:59信陽師范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信陽師范大學(學校代碼10477)坐落在中國茶都、紅色之城信陽,位于賢山北麓、浉水之濱。學校是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河南省重點建設的兩所師范大學之一,是河南省委、省政府支持建設的大別山區域綜合性大學。學校創建于1975年,時名開封師范學院(今河南大學)信陽分院,1978年經國務院批準為本科建制并改為信陽師范學院,1998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18年獲批省“十三五”博士學位授權立項建設單位,2021年確立為河南省博士學位授予重點立項培育單位。2023年6月,教育部同意信陽師范學院更名為信陽師范大學。學校現有譚山、淮河兩個校區和信陽理工學院教學區,校園面積3100余畝。擁有文學、史學、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農學、醫學等11大學科門類,現有16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5種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二級學科碩士點73個。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三條信陽師范大學成立普通本專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編制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條信陽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作為組織和實施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學校2024年招生計劃總規模以上級部門核定公布為準。學校結合國家政策導向,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求,統籌考慮各省(區、市)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等因素,科學制定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報送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本科平行志愿同分數等遺留問題。我校生源以河南省為主,同時,也面向湖北、湖南、廣西、江西、吉林、黑龍江、遼寧、山西、甘肅、陜西、安徽、江蘇、山東、天津、內蒙古、河北、云南、貴州、重慶、四川、浙江、廣東、海南、福建、寧夏、新疆等26個省(區、市)招生。
第五章招生條件
第六條招生條件依照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各省(區、市)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執行。
第七條體檢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有特殊要求的專業
1.報考旅游管理(對口)、酒店管理(對口)專業的考生體質,除要求符合第五章第七條外,男生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身體勻稱、步態正常、五官端正且肢體和面部無缺陷,裸眼視力在4.9以上。
2.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體質,除要求符合第五章第七條外,男生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3.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體質,除要求符合第五章第七條外,另要求身體勻稱、五官端正、發音器官無疾病,無色盲、夜盲;男生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第九條外語語種:我校非外語專業學生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請非英語考生謹慎報考。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部門規定的調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考生。
第十一條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學校實行“專業清”的原則,根據專業計劃數,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對于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又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調劑錄取;對于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同時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同分數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限單科成績。
2.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第十二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一)面向河南省招生的藝術類專業
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省統考成績均達到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如下排序規則錄取:
1.美術學、繪畫、動畫專業按考生文化成績50%加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即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2.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按考生文化成績60%加專業成績40%的綜合成績排序。即考生文化課成績×6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4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6+專業省統考成績×1,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3.音樂學專業按考生文化成績50%加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即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我校音樂學專業在河南省只招收省級統考為音樂教育類考生,按照聲樂主項、器樂主項分別招生。)
4.舞蹈表演專業按考生文化成績50%加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即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我校舞蹈表演專業在河南省只招收中國舞、芭蕾舞、現代舞3個舞種方向的考生,不招收其他舞種。)
5.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考生文化成績50%加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即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二)面向省外招生的藝術類專業
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專業成績使用考生所在省(區、市)統考成績]均達到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如下排序規則錄取(在藝術類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檔規則,在進檔考生中按照如下排序規則錄取):
1.美術學、繪畫、動畫專業按考生文化成績的50%加專業成績的50%綜合成績排序。即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5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0.5,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