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2024年招錄定向醫學生招生要求公布(2)
2024-06-23 13:04:24網絡轉載
。ㄎ澹⿲W生一經錄取,標志本人與培養學校的培養關系和畢業后在我省村衛生室工作6年的服務關系確立。錄取后,學生本人須與市(州)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確定的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持錄取通知書和就業協議報到,不按要求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新生入學資格復查不合格、體檢不合格將按退學處理,相應培養關系和就業關系解除。
。┍会t療專項錄取的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轉入其他專業就讀,其在學習期間戶籍仍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
四、相關優惠政策
。ㄒ唬┍会t療專項錄取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省級財政補助,按每人每學年1萬元給予補助,三年共補助3萬元,其中,2.7萬元用于學費及生活補助,0.3萬元用于崗前培訓。
。ǘ┍会t療專項錄取的學生取得畢業證書后,凡符合助理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招錄要求的優先納入“3+2”模式的助理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完成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后,按《定向就業協議書》到定向村衛生室所在地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到,體檢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與之簽訂聘用合同,安排到村衛生室工作,實行合同管理。未能參加“3+2”助理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的學生,直接履行服務承諾。
。ㄈ┍晦r村醫療專項錄取的學生畢業并到指定村衛生室上崗后,實行“鄉管村用”,按鄉鎮衛生院聘用人員管理,享受村醫工資待遇,并為其購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鄉鎮衛生院缺員時,優先從醫療專項錄取的畢業生中招聘。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時,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照顧;對符合家庭醫生簽約條件的優先納入;在開展或參加各類業務培訓時優先安排,鼓勵其不斷提高業務能力。
。ㄋ模┊厴I生6年服務期滿后,能勝任并自愿從事村醫工作的,鼓勵繼續留任。
五、違約處理
(一)被農村醫療專項錄取的學生,按規定須獲得相應的學歷。不能正常畢業的學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補助費用。
。ǘ┍晦r村醫療專項錄取的學生畢業后,未按協議到崗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培養費用3萬元,并繳納補助費20%的違約金計0.6萬元,共計3.6萬元。
。ㄈ┪窗醇s定履行完6年服務年限的,按每少服務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支付0.5萬元,一次性退還享受的補助,并支付前述費用20%的違約金,其違約事實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承擔就業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四)農村醫療專項的學生在校期間不得報名參加專升本考試,服務期內不得報名參加行政事業單位招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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