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慶財經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10 21:59:23重慶財經學院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財經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校基本情況
學校全稱:重慶財經學院
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重慶財經學院(原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成立于2001年,2003年經教育部批準為全日制普通本科層次的獨立學院,2011年增列為學士學位授權單位,2016年獲批為重慶市第二批整體向應用型轉變試點高校,2020年經教育部批準轉設為獨立設置的普通本科高等學校,2021年獲批為重慶市新增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非營利性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國標代碼:4150013590
辦學地址:重慶市巴南區龍洲灣尚文大道906號
郵政編碼:401320
學校網址:http://www.cfec.edu.cn/
招辦郵箱:zsjycfec.edu.cn
招辦電話:023-88968678,88968679
基本辦學條件:學校占地1006.66畝,已建成校舍32.49萬平方米,教學、科研設備總值6421.22萬元。
第二條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財經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重慶財經學院學士學位。
第二章招生錄取政策
第三條2024年學校招生類別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和全日制藝術類本科。
第四條學校按照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本著教育公平的原則,統籌考慮招生省份的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人才需求、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專業(類)及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學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預留計劃數占總計劃的1%。
第五條2024年學校開設本科專業共計44個,其中4個本科專業按大類進行招生,學生進校后按學校專業大類分流方案的規定進行專業分流,大類及所包含專業名稱如下:
計算機類(空間信息與數字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
其余專業仍按專業招生。2024年招生專業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學校持續深化產教融合,探索專業發展新機制,目前以下專業采用校企共建模式招生、培養:
計算機類(空間信息與數字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人工智能、軟件工程、大數據管理與應用、金融科技、會計學,具體內容詳見學校官網。
第六條學校與西班牙拉科魯尼亞大學合作舉辦、教育部批準的工業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采用“4+0”培養模式。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填報了相關志愿的考生,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入其它專業學習。
第三章錄取原則
第七條學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主管部門的規定,貫徹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學校錄取時,對應、往屆考生一視同仁,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八條學校在調檔和安排專業時認可經教育部備案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項目和分值。學校在錄取和安排專業時以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為依據。
第九條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按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主管部門的規定及投檔順序,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