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辦法-錄取通知書發放和入學報到
2024-05-28 20:47:11網絡轉載
十六、錄取通知書發放和入學報到
高校根據經省考試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加蓋本校校章,并負責將考生的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錄取的考生。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要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0〕23號)執行。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應及時通過省考試局高考報名系統或高校指定的信息發布渠道進行核實和確認錄取情況。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可到檔案保管單位領取紙質檔案,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在學校規定的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和紙質檔案,按有關規定及要求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