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紅河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27 20:03:54紅河學院
排序中出現計算結果相同時,按專業分從高到低排序;如專業分相同,則按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分)超出該批次文化總成績最低控制線的分值從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該批次文化總成績最低控制線的分值相同,則按照顧加分分值從低到高排序;如果照顧加分分值相同,則按語文、數學、綜合、外語各項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若與生源地唯一錄取規則沖突,則執行生源地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學校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文化、專業成績雙上線情況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果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分)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從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相同,則按照顧加分分值排序(優先錄取照顧加分分值較低考生);如果照顧加分分值相同,則按語文、數學、綜合、外語各項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若與生源地唯一錄取規則沖突,則執行生源地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凡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由各省(區、市)招辦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語考試,成績合格者方能填報專業志愿。
第十九條凡報考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由云南民族大學組織的少數民族語言口語測試且成績合格。
第二十條學校各專業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對應、往屆考生一視同仁。
第二十一條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國家衛健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五章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二條被學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按時到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當向所屬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延期不得超過兩周。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學校嚴格執行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公布的收費標準,實行學分制收費,學生正常完成本專業學業所繳納的學分學費總額(不含修讀教學計劃以外課程和重新學習課程的學分學費)不超過云發改〔2004〕536號文件規定的學年學費標準總額。住宿費按住宿條件和核批標準,據實收取學年住宿費。學費及住宿費標準如下:
(一)學年學費標準為:哲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類專業為3400元/生,法學類專業中的思想政治教育、社會工作專業為3400元/生,經濟學、管理學類專業為4000元/生,理學、工學、農學類專業為4500元/生,藝術類專業為7000元/生;
(二)學年住宿費標準為:普通宿舍(房內不帶衛生間)8人間400元/生,普通宿舍(房內不帶衛生間)6人間600元/生,公寓(房內帶衛生間)6人間800元/生,公寓(房內帶衛生間)4人間1200元/生。
若云南省對高校學費收費標準有新調整,則按最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構建了“獎(獎學金)、助(助學金)、貸(生源地貸款)、勤(勤工助學)、補(臨時困難補助)、免(減免學費)”為主線的幫困助學育人體系,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開通了“綠色通道”。
第二十五條按有關規定,學校設有各級各類獎學金和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紅河學院校長獎學金、校級獎助學金、院級獎助學金、考研獎學金、社會捐贈獎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并在校內設立勤工助學崗位。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生效執行,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各省(區、市)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適用于紅河學院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紅河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紅河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蒙自市東郊紅河學院學生活動中心B202室
郵編:661199
電話:0873-3694008(兼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uoh.edu.cn
招生網址:http://zs.uo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