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26 22:24:58中央戲劇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2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3﹞10號)要求,結合中央戲劇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中央戲劇學院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院校。現有兩個校區,東城校區位于北京市東城區東棉花胡同39號,昌平校區位于北京市昌平區宏福中路4號。
第三條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專業考試屬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中央戲劇學院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設立“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由主管校領導、教學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組成。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每年度的招生計劃,審定每年度的招生章程及招生簡章。
第五條招生辦公室是中央戲劇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中央戲劇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各系設立的招生領導小組歸屬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負責確定各系各專業招考方向的實施細則。
第七條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當年招生考試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全程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八條中央戲劇學院設立仲裁小組,處理招生考試中的爭議申訴等有關問題。如遇爭議性問題,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啟動仲裁機制,由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仲裁小組進行仲裁。
第三章校考專業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九條校考專業面向全國招生,不編制分省招生計劃。藝術類文、理科考生兼招,統一排序錄取。招生層次為本科,學制為四年或五年。
第十條報考中央戲劇學院校考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所報專業(招考方向)須達到相應省級統考子科類本科合格標準,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時,考生須參加報考專業所有科目的考試,缺一不可。
第十一條錄取時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任何高考加分。
第十二條校考專業錄取時原則上只錄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條校考專業錄取規則:專業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中央戲劇學院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專業考試排名擇優錄取。專業考試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特殊類型錄取控制分數線(本科錄取批次未合并的省份,按照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所得比值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折算為單科150分制計算)。
第十四條校考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辦法
1.表演專業(話劇影視表演、動作表演、偶劇表演與設計、歌劇表演、舞劇表演招考方向)、曲藝專業(相聲創作表演招考方向)、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舞臺設計、舞臺燈光、舞臺服裝、舞臺化裝、舞臺造型體現、演藝影像設計、舞臺技術招考方向)、音樂劇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廣播電視節目主持招考方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
2.戲劇影視導演專業(戲劇導演、電影導演、數字空間演藝招考方向)、錄音藝術專業(電影聲音設計與制作招考方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特殊類型錄取控制分數線(本科錄取批次未合并的省份,按照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90%(四舍五入取整數)劃定,如該分數線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則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3.部分校考專業按錄取原則及錄取分數線錄取后,未滿足招生計劃的招考方向可啟用破格錄取。破格錄取不單列招生計劃,滿足招生計劃的招考方向不再進行破格錄取。具體辦法如下:
(1)表演專業(話劇影視表演、動作表演、偶劇表演與設計招考方向)、曲藝專業(相聲創作表演招考方向)、音樂劇專業:校考成績合格且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80%(小數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專業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錄取。
(2)表演專業(歌劇表演、舞劇表演招考方向):校考成績合格且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藝術類專業相應科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按專業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錄取。
(3)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舞臺設計、舞臺燈光、舞臺服裝、舞臺化裝、舞臺造型體現、演藝影像設計、舞臺技術招考方向):校考成績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數向下取整)且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85%(小數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專業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錄取。
第十五條以上專業(招考方向)招生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編制分省招生計劃,文理兼收、不限選考科目。
第四章戲曲類專業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中央戲劇學院戲曲類專業:表演專業(京劇表演、京劇音樂伴奏招考方向)使用省際聯考成績作為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戲曲類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志愿和省際聯考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以上專業(招考方向)招生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編制分省招生計劃,文理兼收、不限選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