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26 21:37:14四川大學
第十七條部分專業開展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試點,本科畢業并達到學士學位要求者,可授予雙學士學位。
第十八條護理學(含雙學士學位)專業入校后不能轉專業。
第十九條運動訓練專業入校后不能轉入非體育類專業。
第二十條廣播電視編導、美術學(理論研究)專業在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并執行該批次錄取規則,報考考生無需參加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錄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轉非藝術類專業。其他藝術類專業具體報名條件、錄取原則等詳見《四川大學2024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第二十一條四川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具體有關規定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后,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文件精神,以及四川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相關要求,進行新生入學復查工作。考生須誠實守信,凡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關于調整我省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的通知》文件精神(川發改價格規[2023]260號),四川大學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具體收費標準詳見四川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專業目錄或在各省公布的2024年招生計劃目錄中查看,如遇國家和四川省調整收費標準,則我校執行新規定。
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人工智能、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與金融雙學士學位)、軟件工程)專業分流前按照計算機類6500元/生?學年進行收費,專業分流后軟件工程按9960元/生?學年,其他專業方向按6500元/生?學年進行收費。
第二十四條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關證明在生源地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或在入校后通過“綠色通道”向學生工作部申請辦理貸款、學費緩交等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四川大學對保送生、強基計劃、體育單招、高水平運動隊、網安少年生、藝術類和高校專項(勵志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規定另行制定相關招生簡章。對國家專項、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的招生,根據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四川大學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班和國防預科班,招生計劃以當年公布為準。預科階段在四川大學就讀,期間不分專業;預科階段學習結束后,對于預科結業考核合格者,學校根據預科階段學業成績及表現,結合學生志愿確定專業,轉入本科階段學習。
第二十七條四川大學選拔遵守招生政策法規,熟悉招生業務的人員參加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人員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培訓工作,簽訂《四川大學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責任承諾書》。
四川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于以四川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自教育部核準公布之日起執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教育部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通過四川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四川大學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四川大學地址:
(望江校區)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郵編:610065
(華西校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號郵編:610041
(江安校區)成都市雙流區川大路郵編:610207
招生咨詢電話:028-86080605、028-86081605
招生咨詢郵箱:zsscu.edu.cn
四川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s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