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遼寧醫藥職業學院單招簡章
2024-05-26 20:03:05遼寧醫藥職業學院
遼寧醫藥職業學院作為醫藥相關類高等職業學校肩負著為醫藥衛生行業培養生產、建設、管理和服務等一線需要的高技能應用型人才的使命。為推進素質教育,堅持“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選拔機制,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適合職業教育、愿意從事醫藥類技能型工作的優秀學生,更好地滿足醫藥衛生行業對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根據《遼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4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遼教辦[2024]92號)要求,2024年學院將繼續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單獨招生工作。現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此方案。
一、組織領導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黨委書記和院長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副院長、紀委書記
成?員:學生工作部、教務處、黨政辦公室、紀委、宣傳部、安全保衛部、后勤基建處、資產處、財務處、信息中心負責人
辦公室主任:學生工作部負責人
副主任:教務處負責人
工作職責:全面負責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部署和組織管理,對招生考試錄取過程中考試錄取安全工作負總責。研究解決單獨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審核招生專業及計劃編制方案;審定上報文件;負責組織制定單獨招生考試實施方案、命題、考試、評卷、錄取等工作。
(二)紀檢監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紀委書記
副組長:紀委辦公室主任(處長)
成?員:由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工作人員組成
工作職責:負責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監督檢查。
(三)單獨招生領導小組下設單獨招生工作組
組長: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學生工作部負責人、教務處負責人
組員:信息中心、安全保衛部、后勤基建處、黨政辦公室、
紀檢(監察處)、計劃財務處負責人
下設招生錄取組、命題工作組、考務工作組、網絡保障組、綜合服務組、財務收費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和紀檢監察組,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招生錄取組
組長:學生工作部負責人
組員:學生工作部人員
職責:負責單獨招生宣傳、錄取相關工作。
2.命題工作組
組長:教務處負責人
組員:教務處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單獨招生考試命題和閱卷相關工作。
3.考務工作組
組長:教務處負責人
組員:教務處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單獨招生考試考務相關工作。
4.網絡保障組
組長:信息中心負責人
組員:信息中心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對考生報名、考試、錄取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供技術支持;相關信息的上傳和發布工作、網絡安全與保障工作,對可能出現的網絡故障,提前做好應急的維修準備和應急的設備準備,充分保證錄取數據的安全。
5.綜合服務組
組長:黨政辦公室負責人
組員:黨政辦公室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單獨招生期間車輛安排及有關領導接待服務工作。
6.財務收費組
組長:財務處負責人
組員:財務處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單獨考生報名費的收繳和退費工作。
7.安全保衛組
組長:安全保衛部負責人
組員:安全保衛部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試卷的運送安全,命題、卷庫、考試、錄取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8.后勤保障組
組長:后勤基建處負責人
成員:后勤基建處、餐飲中心等部門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單獨招生考試期間考場供電、供水,通訊暢通及其他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考生報名、考試、錄取期間的電源、電話正常運轉;負責考試當天各組工作人員的用餐及飲用水準備。
9.紀檢監察組
組長: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人
成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監督、檢查單獨招生工作及執行國家招生錄取政策情況。
二、招生專業
2024年擬單獨招生(具有普通高考資格考生)專業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招生科類 | 學制 | 學費/年 | 辦學地點 |
1 | 520901 | 眼視光技術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2 | 520201 | 護理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3 | 520202 | 助產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4 | 520802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5 | 520801 | 健康管理 | 不限 | 3年 | 5000 | 沈陽校區 |
6 | 520805 | 醫學營養 | 不限 | 3年 | 5000 | 沈陽校區 |
7 | 590301 | 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 | 不限 | 3年 | 5000 | 沈陽校區 |
8 | 590302 |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 不限 | 3年 | 5000 | 沈陽校區 |
9 | 490215 | 康復工程技術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10 | 520417 | 中醫養生保健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11 | 520601 | 康復治療技術(兒童康復治療技術)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12 | 490202 | 生物制藥技術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13 | 490208 | 藥品經營與管理(醫藥營銷)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14 | 490216 | 保健食品質量與管理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15 | 530802 | 現代物流管理(醫藥物流)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16 | 490213 | 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17 | 490214 | 醫療器械經營與服務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18 | 520501 | 醫學檢驗技術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19 | 520503 | 醫學生物技術 | 不限 | 3年 | 5000 | 沈陽校區 |
20 | 520504 | 口腔醫學技術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21 | 520507 | 醫學美容技術(中醫美容技術) | 不限 | 3年 | 5000 | 沈陽校區 |
22 | 520508 | 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23 | 520416 | 中醫康復技術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24 | 470105 | 生物產品檢驗檢疫 | 不限 | 3年 | 5000 | 沈陽校區 |
25 | 550111 | 美容美體藝術 | 不限 | 3年 | 5000 | 沈陽校區 |
26 | 520410 | 中藥學(滿藥學) | 不限 | 3年 | 5000 | 本溪校區 |
三、報名及收費
(一)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填報志愿形式。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通過學院網站報名系統進行實名注冊,按流程進行報名及填報志愿。考生號自行查詢。
(二)報考條件:已報名參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考生。
(三)志愿設置:
1.具有普通高考資格考生:
最多可填報六個志愿,一個服從志愿。
2.中職生:
(1)報考中醫康復技術、健康管理、醫學營養、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醫療器械經營與服務、醫學檢驗技術、美容美體藝術專業考生最多可填報六個志愿,一個服從志愿。
(2)報考護理、護理(兒童保健)、助產專業考生最多可填報三個志愿,且無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3)報考眼視光技術、護理(口腔護理)、口腔醫學技術(數字化方向)專業考生僅可填報一個志愿,且無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四)網上報名、填報志愿時間:
2024年3月18日至3月31日(如有變化學院官網另行通知)。
(五)報名網址:https://www.lnvcm.edu.cn/(遼寧醫藥職業學院官網單獨招生報名入口)。
(六)資格審核:學院將對考生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未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將取消其報名考試及錄取資格。資格審查合格者,可參加學院組織的單獨招生考試。
(七)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且完成繳費的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在學院官網公布)。
(八)報名考試費用:考生需要繳納考務費120元,采取考試報名系統網上繳費形式進行。中途決定不參加考試考生申請退費者,需在規定時間內到學院計劃財務處現場辦理退費,資格審核完成后不再進行退費。
四、體檢要求
考生須參加2024年普通高考報名體檢或2024年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報名體檢,身體健康條件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要求。學校將于開學后進行入學體檢,不符合要求者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五、命題管理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4號)精神,進一步加強遼寧醫藥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命題工作的管理,規范命題工作的組織實施,確保命題安全,保證試題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遼寧省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方案》《遼寧省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考試文化課(公共課)命題工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結合學院實際,根據《遼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4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遼教辦[2024]92號)《遼寧醫藥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要求,在遼寧省教育廳的監督、指導下。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管理和協調命題工作,學院紀檢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檢查命題工作落實情況,學院命題工作組負責命題工作的具體實施。。
六、考務管理
(一)考前準備
充分發揮考務組與其他工作小組的聯合作用機制,統籌做好試卷安全保密、考試環境綜合整治、輿情監控等工作,加強部署、統一要求,確保考試順利實施。按要求安排考試考場及考務各項工作,嚴肅考風考紀,營造和諧溫馨的考試環境,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務。確定好監考人員(每個考場2名監考人員)、巡考人員,加強監考人員、巡考人員等工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制作監考須知、考生須知,規范考核程序,嚴明考試紀律,杜絕失泄密事件發生,確保考試安全。
(二)監考工作流程
規范考核程序,嚴格考試管理過程,嚴肅考風考紀。對在考試中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提高考試組織工作的應急處置能力,通過考場監考和流動巡考監控學生答卷進度和操作,通過考場監控并錄像考生行為,并及時處理各種突發問題,確保2024年單獨招生考試安全、平穩、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