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學院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25 15:05:09湘南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保證學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湘南學院,英文名稱為XiangnanUniversity(縮寫為XNU)。
辦學地點:王仙校區(校本部)位于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號;北湖校區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人民西路25號。根據學校工作規劃,康復治療學、護理學專業學生第一學年在王仙校區培養,后續學年在北湖校區培養;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醫學影像學、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針灸推拿學專業學生第一、二學年在王仙校區培養,后續學年在北湖校區培養;其余專業學生在王仙校區培養。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國標碼:10545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達到學校畢業條件者,可準予畢業,由湘南學院頒發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湘南學院授予學士學位,同時修滿輔修專業學位學分,符合“輔修學位”規定的,授予相應輔修學位證書。
第四條學校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情況,擇優選拔。
第五條學校是全國健康學校建設單位、湖南省綠色學校創建示范單位、湖南省平安建設示范校、湖南省文明標兵校園。現有辦學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9大學科門類,有國家級“雙萬計劃”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6個,國家級改革試點和特色專業3個,通過教育部認證專業4個,省級“雙萬計劃”一流本科專業22個,省級改革試點和特色專業9個。
第六條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類別包括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隊、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職高對口、少數民族預科班等。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學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學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過程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