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農業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4-05-23 22:24:40河南農業大學
平行志愿投檔省份,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排序成績(含小數部分)錄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我校選擇按照考生綜合成績(考生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照顧分)*0.5+專業成績*1.25)錄取;云南省考生,我校選擇按照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分)/文化滿分*5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50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其他非平行志愿投檔省份,根據進檔考生綜合成績(考生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照顧分)*50%+專業課成績*50%)排序擇優錄取。同分錄取規則按照各省明確規則執行。
第十五條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課成績采用省統考成績。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須達到學校所在錄取批次省定本科控制分數線,平行志愿投檔省份按照考生投檔成績錄取,非平行志愿投檔省份對進檔考生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錄取規則按照各省明確規則執行。
第十六條有特殊高考錄取規定的省(區、市),學校錄取原則如下:
1.“3+3”和“3+1+2”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省份只錄取選考科目與專業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其他要求按照當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檔錄取模式執行。
2.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第十七條學校共有3個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招生。其中環境科學專業、動物科學專業與澳大利亞新英格蘭大學(TheUniversityofNewEngland,Australia)合作辦學;工商管理專業與加拿大卡普頓大學(CapeBretonUniversity,Canada)合作辦學。修滿規定學分,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河南農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進入外方大學學習的學生,修滿規定學分,符合有關規定者,可獲得外方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八條學校軟件學院為河南省首批省級特色化示范性軟件學院,2024年在許昌校區招生。
第十九條學校外語類專業除日語專業外其他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第二十條學校非外語類專業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課程,非英語語種考生請謹慎報考。
第二十一條學校按專業類招生的專業,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將招生專業類視作一個專業志愿填報即可。各招生專業類具體分流專業見河南農業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
第二十二條學校認可教育部統一規定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加分分值在投檔、分專業時均適用。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錄取資格復查。核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不合格,將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學費標準。根據《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精神,普通本科專業為:文科類4400元/生/年,理工類5000元/生/年,藝術類8000元/生/年,部分專業學費在河南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基礎上上浮10%收取。具體各專業收費標準見河南農業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及各省市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官方報考指南。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學費標準為:14000元/生/年。軟件學院本科專業學費標準為12000元/生/年。
住宿費標準暫定。龍子湖校區:四人間1100元/生/年、六人間800元/生/年;文化路校區:四人間1100元/生/年、六人間800元/生/年;許昌校區:四人間1000元/生/年、六人間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七章獎勵資助
第二十五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資助政策體系,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資助范圍及標準包括:
1.獎學金: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學校各學院設立單項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最高2000元。
2.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資助范圍約為在校生總數的25%,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3.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解決學費和住宿費,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助學貸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60個基點執行。
4.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下同)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高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5.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6.校內資助:學校每年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6%的經費用于單項獎學金、勤工助學補貼、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項目。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通訊方式。招生咨詢電話:0371-56990360、56990366、56990368、56990389;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通訊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高校園區15號河南農業大學英林講堂302室;郵編:450046.
第二十七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學校所有普通高招錄取信息以學校官網發布信息為準。學校本科招生網址:http://zs.henau.edu.cn。
第二十九條如學校對院(系)設置進行調整,專業隸屬關系有所變化的,則按調整后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構、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申訴郵箱:hnaujw@126.com,hnndzs@henau.edu.cn。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河南農業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