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4-05-23 22:23:16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
第十一條對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類專業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在自主招生考核評價中使用。
第十三條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投檔成績相同時,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各省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其他省份按照數學、語文、英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如條件再相同,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第十五條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詳見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4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
第十六條面向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院校)單獨招生錄取規則詳見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4年單獨招生簡章》。
第十七條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保送生錄取規則詳見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4年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保送生招生簡章》。
第十八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相關規定,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考生如有身體狀況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類專業。
第十九條學校各招生專業均設有雙語(漢語和英語)教學專業課程,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請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二十條學校在接到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后續管理
第二十一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的新生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第二十二條學生在校期間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攻讀輔修專業/雙學位。
第二十三條學校部分專業以“雙證書”培養為特色,學生選報相應專業后,學校將為學生提供技能培訓,并收取400-600元/生·學年培訓費用。
第二十四條學校開辟“綠色通道”,建有完善“獎、助、貸、緩、勤、減、補”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通過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減免學費、臨時困難資助、社會資助、就業幫扶等多種幫困措施為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為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早餐雞蛋和午晚餐主食、菜品、營養湯。提供600余個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五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升本科畢業生的畢業證中注明“專科起點”。對符合《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授予學士學位管理辦法》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六條學生在校期間轉專業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本科學生學則(修訂)》《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聯合培養錄取學生按照學校與學生簽訂的協議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度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招生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咨詢與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學校網址:https://www.tute.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zb.tute.edu.cn
E-mail:tutezsb@tute.edu.cn
咨詢電話:400-022-9678
監督電話:022-88181513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310號郵編:30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