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3)
2024-05-22 21:36:44深圳大學
以下專業(含招考方向)或包含該專業的大類,色盲者不予錄取:設計學類、美術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
第三十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一條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按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二條新生入學后,將按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相關文件要求對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特殊類型(含藝術類、體育類、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等)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水平復測;對于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學校將組織專門調查。對弄虛作假、違規錄取及其他不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八章收費標準
第三十三條學費與住宿費
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除外),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期學分學費按學生實際修讀的課程總學分計算。
(一)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約6230-6853元/生/學年;
(二)文史類專業:約5510-6061元/生/學年;
(三)醫學類專業:約6960元/生/學年;
(四)藝術類專業:約10000元/生/學年;
(五)休閑體育(高爾夫)專業:約13230元/生/學年;
(六)深圳大學深圳南特金融科技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81500元/生/學年。
各專業每學年平均收費情況詳見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住宿費為800-1500元/學年(以深圳市物價部門批準數為準)。
第九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四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獎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學校獎助學金政策(詳見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
(一)符合條件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社會各界設立的各種獎學金、助學金。
(二)助學貸款與勤工助學
1.按國家、省(區、市)有關規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2.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優先安排。
第十章特別說明
第三十六條報到校區
麗湖校區:醫學部、經濟學院、法學院、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生命與海洋科學學院、材料學院、管理學院和政府管理學院相關專業。
粵海校區:其他專業。
第三十七條金融科技(中外合作辦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中外合作辦學)及電子商務(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入其他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第三十八條數學與應用數學(理工創新實驗班)、物理學(理工創新實驗班)、化學(理工創新實驗班)及生物科學(理工創新實驗班)專業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25分,非英語語種考生須慎重報考。
第十一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九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5-26536235
傳真:0755-26534482
電子郵箱:zsb@szu.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sz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szu.edu.cn
官方微信:深圳大學本科招生(szubkzs)
第四十條深圳大學紀檢(監察)室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并接受相關信訪舉報。
聯系部門:深圳大學紀檢(監察)室
監督電話:0755-22671162
電子郵箱:jiwei@szu.edu.cn
第十二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由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學校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由深圳大學授權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