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醫學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
2024-05-22 21:33:25川北醫學院
第五章體檢要求
第十六條鑒于醫學類各專業的學習、就業的特殊性,本著從考生實際利益出發、對考生負責的態度,在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前提下,我校有如下要求:
1.錄取期間學校成立由臨床一線專家組成的體檢專家組,負責對進檔考生的體檢情況進行評估。
2.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部分列出的六類疾病及雙眼失明的考生不予錄取的專業:所有專業。
3.色覺異常(色弱、色盲)及單眼失明的考生不予錄取的專業: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口腔醫學、麻醉學、預防醫學、精神醫學、眼視光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法醫學、護理學、助產學、藥學、臨床藥學、眼視光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生物醫學工程、智能醫學工程、運動康復、康復物理治療、聽力與言語康復學等專業。
4.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三部分第4項,第5項、第6項、第7項、第9項中列出相關疾病,肝功能異常,肢體功能障礙的考生慎報專業:同第十六條第3點所列專業。
5.習慣左手做事(左撇子)的考生慎報專業:口腔醫學專業。
6.男生身高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56厘米的考生慎報專業:護理學及康復物理治療專業。
7.法醫學專業的體檢要求原則上參照公安院校相關招生標準執行。
第六章招生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
第十七條我校招生政策、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等詳細情況,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咨詢:
1.學校招生信息網:admission.nsmc.edu.cn
2.招生熱線:0817-2242705
第七章獎學金及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我校設有多項獎、助學金。按國家規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請辦理助學貸款。
第八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九條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條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2024級新生,學校將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直接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將其從錄取數據庫中予以注銷。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凡在高考錄取或新生報到中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對高考電子檔案未能真實反映考生身體情況或者有嚴重心理問題學生,學校將視情況調整專業或退學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章程若與國家或上級相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或上級相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