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2)
2024-05-22 21:32:31四川文理學院
第二十條學校對報考我校的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二十一條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若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無同分排序規則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順序。
2.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志愿填報情況將其調配至尚未滿額的相近專業,但調配志愿的優先級別低于非調配志愿;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學校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1.認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劃定的對應專業類別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2.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基礎上,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若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按專業成績、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順序。
3.所有藝術體育專業文理兼收,具體招收科類和計劃數以生源地官方公布的為準。
4.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藝術類與體育類專業調配原則與普通類專業調配原則相同。
第二十三條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學校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選考科目和錄取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我校對內蒙古的進檔考生采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身體健康狀況與錄取資格復查,經復查確認為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省屬公費師范生入學后,學校將按四川省教育廳相關規定進行師范專業面試。面試不合格者,學校將其調整到同批次普通類非師范專業。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七條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公費師范、鄉村振興等專項計劃錄取的學生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考研獎學金、基層就業學生學費補助等獎助學金,以多種形式對優秀學生予以獎勵,對貧困學生予以資助,學生在校期間,符合規定條件的均可申請。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可通過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等多種途徑緩解經濟壓力并完成學業。
第二十九條招生錄取期間將在學校招生就業處網站及時公布錄取結果,且對已錄取考生提供可追蹤查詢錄取通知書投遞狀態的EMS號。
第三十條招生錄取信息查詢或咨詢途徑:
查詢網址:https://zjc.sasu.edu.cn(四川文理學院招生就業處)
咨詢電話:0818-27900270818-2790101
微信公眾號:scwlxyzs
電子郵件:scwlxyzs@163.com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如遇與上級相關部門或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所規定的條款有沖突時,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