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對外經濟貿易職業學院單招章程
2024-05-22 20:30:18河南對外經濟貿易職業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58號)規定要求,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學院單獨招生工作,確保單獨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全稱:河南對外經濟貿易職業學院
第三條國標代碼:14712省級代碼:6354
第四條學院簡介:河南對外經濟貿易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以外語、外貿、外經、信息、管理等專業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條辦學地址:
開封校區地址:開封市龍亭區職教路九大街
鄭州校區地址:鄭州市文化路91號
第六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校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九條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單獨招生章程及有關規定、實施細則,領導、監督單獨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單獨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條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單獨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單獨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招生對象、招生計劃、考試辦法與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招生對象:
(一)已通過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二)已通過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核批的招生計劃執行。
第十三條學院招生辦公室將單獨招生的分專業計劃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考試與成績
考試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的監督和指導下進行。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方式組織考試,依照我院培養目標中對知識能力的要求,“文化素質”考試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知識等;依照相關文件精神,“職業技能”測試包括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等。
(一)文化素質考試
1.高中生的文化素質考試成績采用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中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等級成績折算為分數。分值合計200分。
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語文×0.9+數學×0.5+英語×0.6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A、B、C、D等級對應折算成績為100分、85分、75分、60分。
2.中職生和社會考生由我院組織文化素質考試。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分值構成為語文滿分90分,數學滿分50分,英語滿分60分。分值合計200分。
3.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質考試。考生須按照學校招辦網站公布的時間(約考前一周內),將相關申請及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交予學校招生就業處,經審核通過后,方可免文化素質考試。核算總成績時,文化素質直接賦分200分。
(二)職業技能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中職生和社會考生進行職業技能測試,高中生和退役士兵考生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由我院單獨命題并組織考試,滿分200分。
(三)職業技能水平評價成績
考生自愿選擇是否提交職業資格證書和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如果提交,則按以下進行分數換算。
1.獲得初級工級別職業資格證書,折算20分;獲得中級工級別職業資格證書,折算40分;獲得高級工及以上級別職業資格證書,折算60分。考生擁有多個職業資格證書,只取其中折分最高的。
2.參加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并獲省級三等獎的考生,折算賦分70分;省級二等獎的考生,折算賦分90分。參加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職業院校文明風采等類大賽并獲省級一等獎以上的考生,折算賦分20分。考生獲得多個大賽獎項,只取其中折分最高的。
3.職業資格等級證書或者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獎項目須與所填報專業類別相關,否則不予折分賦分。
(四)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地點:開封市龍亭區職教路與九大街交叉口西200米河南對外經濟貿易職業學院。具體科目考試安排如下。
2024年河南對外經濟貿易職業學院單招章程
(五)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學院不收取考生報名費。
(六)錄取成績計算辦法
1.高中生:
錄取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水平評價成績
2.中職生和社會考生:
錄取成績=文化素質考生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水平評價成績
3.退役士兵考生:
錄取成績=文化素質賦分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水平評價成績
第十五條錄取辦法
(一)錄取原則
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校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為止。如出現多人分數并列超計劃無法全部錄取時,以文化課語文、英語、數學成績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通過高職單招、技能拔尖人才面試錄取的考生,轉學、轉專業按照國家、省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他待遇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