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學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21 20:37:20安順學院
安順學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結合安順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安順學院(中文名),ANSHUNUNIVERSITY(英文名),學校代碼:4152010667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辦學性質:公辦院校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本科
學校地址: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學院路25號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和制定普通本科招生重大政策,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條招生與就業指導處作為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執行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
第五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學校2024年擬面向全國20個。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少數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僅面向貴州省招生。招生專業(類)及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學校不設置本科預留計劃。
第七條學校繼續推行“大類+專業”招生模式。大類專業包含:“教育學類”(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植物生產類”(含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農學、植物保護)。其他專業按招生計劃執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ㄗ灾螀^、直轄市)相關招生政策,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學校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作為招生中介。
第九條高考改革省份投檔考生須滿足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級招考主管部門審核公布的招生計劃內容為準。
第十條學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生源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00%以內,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作為錄取新生的依據。
第十一條學校優先錄取填報我校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檔)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檔)生源不足時,錄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時,將不足部分的招生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好的省。
第十二條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錄取規則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分數(位次)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份除外)。對不符合國家招生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忌耐稒n成績相同時,優先按各。ㄗ灾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若該批次無同分排序規則,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普通類考生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進檔考生錄取規則
藝術類專業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錄取控制線后,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滿分×750)×50%)從高到低錄取(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首先比較高考總成績,若相同再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四條體育類專業進檔考生錄取規則
體育類專業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錄取控制線后,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2+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首先比較高考總成績,若相同再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五條少數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只招收貴州省少數民族考生。少數民族班按專業招生,入學后編入相應專業就讀;少數民族預科按文史類、理工類招生,少數民族預科就讀地點在黔南民族師范學院獨山校區(貴州省少數民族預科教育基地),完成一年預科班學習后按學校相關規定升轉到我校相應本科專業學習。
第十六條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制,往屆畢業生與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
第十七條嚴格執行國家和各。ㄗ灾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安排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