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樂學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21 20:28:22四川音樂學院
四川音樂學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四川音樂學院
第四條院校地址:
1.武侯校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新生路6號,郵編:610021
2.新都校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蜀龍大道中段620號,郵編:610500
3.臨空經濟區校區:四川省資陽市資州大道777號,郵編:641300
注:我校美術學院2024級招收的9個專業的新生在四川音樂學院臨空經濟區校區就讀。
第五條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以本科教育為主。
第六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七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八條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第九條畢業授位: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學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并頒發四川音樂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四川音樂學院學位證書。參加學校與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合作實施的“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以下簡稱“中高計劃”)中澳“2+2”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的學生,應按照相關學籍管理規定對換學分,對達到中外雙方畢業要求和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澳方合作高校頒發外方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學校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和校內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處,具體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成立招生監督組,負責考試招生過程及錄取結果的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素質人才的需要、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及國家核定的辦學規模等因素,結合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本年度招生計劃,由招生處提出建議方案,報院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審定,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并及時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布。
第十二條學校安排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將根據各省(區、市)各專業上線生源投檔情況,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使用預留計劃。預留計劃主要用于錄取同分數及生源數量多、質量好的專業。
第十三條學校將根據主管部門審定后下達的本年度招生計劃,根據各省(區、市)統考生源情況,擬定各專業分省計劃,并及時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布(具體招生省份、專業、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若出現生源不足,專業計劃需要調整時,由招生處提出調整建議方案,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執行。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院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一)四川省考生錄取辦法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體檢、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招考委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對進檔考生,采用“分數清”(即成績優先)的辦法擇優錄取。
1.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音樂教育、音樂學、音樂治療、錄音藝術、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影視攝影與制作、動畫、攝影、雕塑、繪畫、數字媒體藝術、公共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等專業依據“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分別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按四川省的規定執行。
我校部分招生專業(招考方向)與四川省統考專業成績認定關系及對唱法、器種、舞種的要求說明:
(1)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認定音樂教育類(器樂主項)專業成績,器樂種類為:鋼琴、電子管風琴、小提琴。
(2)錄音藝術專業,認定音樂教育類(器樂主項)專業成績,器樂種類為: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
(3)音樂學(理論)和音樂治療專業認定音樂教育類專業成績。
(4)音樂學(鋼琴調律、提琴制作、管樂修造、民族樂器研制)各招考方向認定音樂教育類(器樂主項)專業成績。鋼琴調律的器樂種類為:鋼琴。提琴制作方向的器樂種類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管樂修造方向的器樂種類為: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小號、大號、圓號、薩克斯管。民族樂器研制方向的器樂種類為:阮、竹笛、二胡。
(5)音樂教育專業,認定音樂教育類(聲樂主項)或音樂教育類(器樂主項)專業成績。唱法為美聲唱法、民族唱法,器樂種類為鋼琴。
(6)音樂表演(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專業,認定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專業成績,器樂種類為:鋼琴、電子管風琴、小提琴。
(7)音樂表演(管樂與樂隊訓練)專業,認定音樂表演類(器樂方向)專業成績,器樂種類為:小號、大號、長號、圓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薩克斯管、打擊樂。
(8)音樂表演(音舞)專業,認定音樂表演類(聲樂方向)專業成績。唱法為:美聲唱法、民族唱法。
(9)音樂表演(鋼琴、鋼琴伴奏)專業,認定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專業成績,器樂種類為:鋼琴。
(10)音樂表演(西洋銅管)專業,認定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專業成績,器樂種類為:小號、大號、長號、圓號。
(11)音樂表演(西洋木管)專業,認定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專業成績,器樂種類為: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木笛。
(12)音樂表演(西洋弦樂)專業,認定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專業成績,器樂種類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
(13)音樂表演(西洋打擊樂)專業,認定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專業成績,器樂種類為:小軍鼓、馬林巴、定音鼓。
(14)音樂表演(民族彈撥樂)專業,認定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專業成績,器樂種類為:琵琶、揚琴、古琴、阮、柳琴、箜篌、古箏。
(15)音樂表演(民族管弦樂)專業,認定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專業成績,器樂種類為:二胡、嗩吶、笙、竹笛、大提琴。
(16)音樂表演(民族打擊樂)專業,認定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專業成績,器樂種類為:大堂鼓、板鼓、排鼓。
(17)音樂表演(聲樂)專業,認定音樂表演(聲樂方向)專業成績,唱法為:美聲唱法、民族唱法。
(18)音樂表演(手風琴、電子管風琴、電子鋼琴)專業,認定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專業成績,器樂種類為:手風琴、電子管風琴、電子鋼琴。
(19)音樂表演(吉他、薩克斯管)專業,認定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專業成績,器樂種類為:古典吉他、薩克斯管。
(20)音樂表演(流行器樂、爵士器樂)專業,認定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專業成績,器樂種類為:架子鼓(爵士鼓)、流行鍵盤(電子合成器)、電吉他、電貝司、民謠吉他、流行薩克斯管、爵士大貝司、爵士吉他、爵士薩克斯管、爵士長號、爵士小號。
(21)音樂表演(流行演唱、爵士演唱、現代音樂制作)專業,認定音樂表演(聲樂方向)專業成績,唱法為:流行演唱。
(22)舞蹈表演(爵士舞、街舞)專業,認定舞蹈類專業成績,舞種為:流行舞。
(23)舞蹈編導專業,認定舞蹈類專業成績,舞種為:中國舞。
(24)舞蹈學專業,認定舞蹈類專業成績,舞種為:中國舞。
(25)舞蹈表演(中國古典舞、中國民族民間舞)專業,認定舞蹈類專業成績,舞種為:中國舞。
(26)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專業,認定舞蹈類專業成績,舞種為:國際標準舞。
(27)表演專業,認定戲劇影視表演專業成績。
(28)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認定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成績。
(29)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影視攝影與制作、動畫、攝影、雕塑、繪畫、數字媒體藝術、公共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等專業,認定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成績。
2.藝術史論、藝術管理、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安排在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文理科安排計劃,按高考文化成績錄取。
3.對專業志愿及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排序規則是:先按考生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統考成績相同時,再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報考“中高計劃”(廣播電視編導、藝術史論)的四川省考生適用本辦法。
(二)非四川省考生錄取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