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汝州職業技術學院單招章程
2024-05-20 22:44:21網絡轉載
第一章總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維護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強化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和監管,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關文件、法律法規等規定,結合汝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汝州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條汝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遵照“學院負責、招辦監督”,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對考生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汝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全稱:汝州職業技術學院
。ǘ┺k學性質:公辦
(三)辦學類型:普通?圃盒
(四)學習形式:全日制
。ㄎ澹⿲W院國標代碼:14716,在豫招生代碼6358
。┺k學地點:汝州市科教園區杏壇大街北段
(七)基本概況:汝州職業技術學院是2020年經省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學院位于汝州市科教園區,總占地面積近千畝,建筑面積26.5萬平方米,學院新建有設施一流的教學樓、實訓樓、文體中心、學生公寓和學生餐廳等26棟建筑。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656.2萬元,圖書館紙質文獻藏書約33萬冊,中外文報刊300余種;擁有千兆光纖校園網;具備功能比較完備的綜合實訓基地、雙創中心;建設有陶瓷實訓室、汽修實訓室、人工智能實訓室、計算機實訓室、高鐵實訓室、畜牧獸醫實訓室、包裝工程實訓室、鋼琴房等55個校內實訓室和50多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規定、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集體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相關事宜。
第六條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監督電話:0375-7270397。
第三章招生對象、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對象
1.已通過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以下簡稱“對口招生”)報名的考生。
第九條招生計劃
學院2024年高職單招招生專業18個,招生計劃600人,具體招生專業和各專業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核批的招生計劃執行。
第十條收費標準
學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和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按學年收費,2024年高職單招招生各項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文科類專業370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42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生/年。
。2)住宿費:南區:6人間750元/生/年,8人間600元/生/年;北區:6人間900元/生/年;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四章志愿填報與考試
第十一條志愿填報
考生于2024年3月19日9時至3月21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s://pzwb.haeea.cn)進行網上志愿填報。所有報考我院的考生,均需按照我院專業志愿填報規則填報專業志愿。我院專業志愿填報規則如下:
1、各考生可依據專業類別填報專業志愿。
2、普通類專業:電子商務、大數據與會計、畜牧獸醫、計算機應用技術、數字媒體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物聯網應用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高速鐵路客運服務、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美容美體藝術、包裝工程技術15個專業。
3、陶瓷相關類專業:陶瓷制造技術與工藝、陶瓷設計與工藝、藝術設計(陶瓷加工)3個專業,考生須具有美術功底(職業技能測試內容為現場素描)。
4、考生只能填報同一個類別的招生專業,不得跨專業類別填報,陶瓷相關類不得與普通類專業混報。若存在專業類別混報,只保留與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同類別的專業,其余專業視為無效,并以第一專業志愿為準組織測試。
5、在規定時間內,考生只能填報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愿修改,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補報和更改,提醒廣大考生按時認真填報志愿。
第十二條考試與免試
根據省教育廳要求,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方式組織考試。
1、文化素質考試
。1)普通高中生考生的文化素質成績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按語文、數學、英語各科目成績等級折算分數相加:A等級折算為100分,B等級折算為85分,C等級折算為70分,D等級折算為60分,折算后相加計為文化素質成績。
(2)中職考生和其他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的考生進行文化素質考試,滿分300分。
(3)申請享受免文化素質考試的退役士兵考生,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3〕40號)要求進行“資格條件申報”。享受免文化素質考試的退役士兵考生其文化素質考試成績等于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總成績按照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乘以2進行計算。
2、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
普通類專業考生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采用筆試形式,滿分300分。
陶瓷相關類專業考生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采用現場素描形式,滿分300分。
3、總成績計算
普通類專業總分=“文化素質考試”分數+“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分數
陶瓷相關類專業總分=“文化素質考試”分數+“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分數
4、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單獨招生錄取資格。
第十三條考試安排
1、文化素質考試:2024年4月8日(中職考生及其他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參加,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與退役士兵考生不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2024年4月8日(所有考生參加考試),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第十四條準考證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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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于2024年4月5日-4月8日登錄學院官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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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登錄汝州職業技術學院官網查詢考試成績。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錄取原則及程序
1、錄取分數線
我院2024年單招將分專業類別進行錄取,各類別專業按照報考情況分別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
2、錄取辦法
對成績超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普通類別總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測試等科目分數排序,陶瓷相關類別總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職業技能測試、文化素質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等科目分數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擇優錄取。
根據考生意愿在同一專業類別中進行調劑。考生第二及以后志愿專業如與第一志愿專業類別不同,不作為專業志愿錄取依據。
擬錄取名單將在汝州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單上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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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職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文件精神,對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試錄取進入高校專科階段學習:
1、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
2、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
(二)免試錄取程序
1、考生本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向我院提出免試入學申請并填寫《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附件1),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書復印件等相關材料,由考生所在學校負責考生獲獎情況的確認。
2、考生所在學校(生源學校)將上述材料于3月25日前送達或郵寄到我院招生就業處。學院將進行資格審查,審核合格的名單將由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進行復審和備案,逾期不受理。
3、備案通過后,學院官方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學院將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并按照相關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免試錄取考生計劃納入我院2024年單招總計劃。
第十六條退檔原則:對不服從調劑或身體健康原因不宜錄取的考生,學校給予退檔。
第十七條新生入校后,學院將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條資助體系:學院高度重視學生資助工作,堅定落實國家各項資助政策。構建了“獎、貸、助、勤、免、補”等多措并舉的學生資助體系。目前對在校生的主要資助項目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分三檔,4000元、3300元、2600元/生/年)、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6000元/生/學年)、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分三檔,1000元、700元、500元/生/年)、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
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報到時可通過“綠色通道”先入學就讀,暫緩繳費,后續采取相應資助措施。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的學生群體進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退役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學生群體進行學費減免等資助。
第十九條學院嚴格按照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以及學生招生錄取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填寫、頒發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汝州職業技術學院。
頒發學歷證書的種類: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二十條學院未委托中介機構招生,對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單招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有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二十三條咨詢電話:0375-60196666019777
學校網址:http://www.rzvtc.cn
學校地址:河南省汝州市科教園區杏壇大街北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