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廈門東海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2024-05-16 18:04:09網絡轉載
為了保證我院2024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以下簡稱“高職分類招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4〕2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2019〕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層次、性質、校址
1、國家統招代碼:14112。
2、辦學性質和層次:民辦高等職業教育,以全日制專科教育為主,同時可以開展繼續教育及各種形式的非學歷教育。
3、學制:三年。
4、證書種類和頒發辦法:學生畢業時由廈門東海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執行電子注冊,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
5、校址:廈門市同安文教區五顯中路280號(同安影視城旁),郵編:361100。
二、學院簡介
廈門東海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納入全國高考統招計劃,具有獨立頒發國家承認學歷文憑資格的全日制綜合性高等職業院校。
學校坐落在我國改革開放最早經濟特區之一、“國際花園城市”一廈門。校園環境優美,教學與生活條件優越,配套設施完善。學校目前設有教師教育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商學院、傳媒與藝術學院、航空旅游學院、工程技術學院、健康產業學院、公共教學部、思想政治教學部9個二級院部。
在人才培養方面,學校始終堅持走“育人為本,素質為先,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辦學道路,與廈門航空有限公司、泉舜集團、廈門公交集團、上海豪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廈門市第三醫院、廈門市伍心養老院(連鎖)、同安融媒體中心等知名企業聯合建立長期穩定的緊密型合作辦學關系,實行校企“合作招生、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的辦學模式,將學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作為衡量辦學水平的第一指標,畢業生工作能力得到了用人單位的肯定,成為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
辦學二十年來,學校在積累辦學經驗,鞏固辦學成果的基礎上,以改革為主線,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重心,堅持“致知力行,崇真至善”的校訓,倡導“為師生謀幸福、為社會擔責任”的辦學理念,做有擔當的教育,初步形成了“以高職教育為主,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資格鑒定為補充”的辦學格局,是莘莘學子深造成才的理想學府。
三、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根據投檔考生的體檢信息進行審閱,若考生綜合體檢結果為合格,予以錄取;若考生部分體檢結果為合格受限,而考生報考的專業有具體錄取要求(如空中乘務、酒店管理專業),以上專業的考生入學后,學校將對考生的體檢條件進行復查,不符合條件者,擬轉入我校其他專業。
(一)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專業:五官端正,形象氣質佳。
(二)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
1、五官端正,牙齒潔白整齊,膚色好,形象氣質佳;
2、身高要求:女生身高要求158CM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
3、矯正視力正常,眼球沒有發生變形;無色盲、色弱、斜眼,聽力不低于5米;
4、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無久治不愈的皮膚病,如頭癬、濕疹、牛皮癬、慢性蕁麻疹等;
5、口齒清晰,普通話流利,英文發音基本準確;
6、無精神病史及癲癇病史,肝功能正常,無腎炎、傳染病及各類慢性疾病;
7、無明顯內外八字步、O型腿。
四、招生錄取組織機構及錄取規則
1、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院的招生錄取工作。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2、錄取規則:
(1)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則上均按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
(2)對于普通高中類考生,錄取時依據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錄取總成績滿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各占150分(按學考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轉換后再四舍五入取整),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不含實踐操作)每門各占100分。對于中等職業學校考生,錄取時依據2023年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3)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錄取照顧政策同等優先進行排序,中職學校類考生再按專業基礎知識、職業技能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類考生再按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特殊群體類考生再按語文、數學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則認可錄取系統的投檔結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專業投檔人數超過計劃數,超過部分一并錄取。
(4)2024屆中職學校類考生和普通高中類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錄取的參考。
(5)常規志愿錄取后仍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按考試院公布的時間進行征求志愿錄取。征求志愿錄取時實行同樣的錄取規則。
(6)各專業招生均不設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五、學費標準:
學費標準具體如下表: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費(元/年) |
1 | 金融服務與管理 | 10900 |
2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10900 |
3 | 大數據與會計 | 10900 |
4 | 國際商務 | 10900 |
5 | 建設工程管理 | 10900 |
6 | 工程造價 | 10900 |
7 | 電梯工程技術 | 8900 |
8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8900 |
9 | 藝術設計 | 11500 |
10 | 影視動畫 | 11500 |
11 | 影視編導 | 11500 |
12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11500 |
13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11500 |
14 | 空中乘務 | 10900 |
15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10900 |
16 |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 | 10900 |
17 | 旅游管理 | 10900 |
18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10900 |
19 | 電子商務 | 10900 |
20 | 軟件技術 | 11900 |
21 | 云計算技術應用 | 11900 |
22 | 智能控制技術 | 11900 |
23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10900 |
24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11900 |
25 | 早期教育 | 11900 |
26 | 學前教育 | 11900 |
27 | 音樂表演 | 11900 |
28 | 護理 | 11900 |
29 | 社會體育 | 11500 |
30 | 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 | 16800 |
31 |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 8900 |
32 | 藥學 | 11900 |
備注:2024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收費標準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確定,具體以主管部門批復為準。部分校企合作培養人才的專業根據人才培養投入成本實際收取一定的培訓與認證費用。
六、收費、退費
學費:按福建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費,詳見福建省公布的招生計劃冊。
住宿費:我院學生實行集中住宿管理,六人間1725元/年,八人間1290元/年。
教材費:預收700元,根據實際結算,多還少補。
生活用品及軍訓服裝:520元。
意外險:100元。
退費辦法:學生因轉學、退學等原因終止學業的,其代辦費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的規定辦理。
七、學院聯系、咨詢、查詢方式
(1)學院網址:www.xmdh.com
(2)招辦電話:0592-7269258,7269259,7269260;傳真:0592-7269261
免費電話:400-167-8855
(3)QQ咨詢:1520171439,1525049398,1525944923
(4)監督電話:0592-7269200
八、本章程由廈門東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