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招生計劃
2024-05-14 22:11:33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
五、招生計劃
(一)報考類別
考生在參加我區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時所選擇的類別稱為報考類別。我區高校招生分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和高職對口招生(即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下同)等類別。報考類別、外語語種和考何種民族語言這三項決定了考生的考試科目,選擇錯誤將會影響到考試及總分計算。對于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報名時須選擇相應的報考類別并參加對應的文化課全國統考,錄取時原則不分文科、理科,高校有特別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1)普通類報考類別分為:文科、理科、蒙授文科和蒙授理科。
(2)藝術類報考類別分為:藝術(文)、藝術(理)、蒙授藝術(文)和蒙授藝術(理),按專業涵蓋范圍和考試分類劃分為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和戲曲類等7個類別。
(3)體育類報考類別分為:體育(文)、體育(理)、蒙授體育(文)和蒙授體育(理)。
(4)高職對口招生報考類別分為:計算機類、農學類、牧醫類(其中蒙語授課考生對應的報考類別為蒙牧醫類)、烹飪類、財會類、美工設計類、旅游類、汽駕類、建筑類、機電類、化工類、幼師類、醫學類、體育類和采礦類等。
(二)批次設置
2024年我區高校招生錄取共設置9個批次。其中,本科層次共設置7個批次: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提前批C、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專科層次共設置2個批次:專科提前批和高職高專批。
1.本科提前批A:安排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院校(或專業)計劃。其中,普通類包括軍事、公安、飛行學員、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自治區公費定向師范生、國家優師計劃師范生、自治區優師計劃師范生、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航海類等專業、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以及其他經教育部批準的特殊高校(專業)、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等教育部規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的院校(專業)計劃,以及在我區確定招生專業和計劃數的高校專項計劃,公安、司法行政警察類等高校的國家專項計劃;藝術類包括經教育部批準的可組織校考的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計劃和戲曲類本科專業計劃;體育類包括原“211”院校和體育院校的體育類本科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中的高水平運動隊計劃,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進行錄取。
2.本科提前批B:安排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院校(或專業)計劃。其中,普通類包括國家專項計劃(不含公安、司法行政警察類),地方專項計劃;藝術類包括使用統考成績錄取的公辦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計劃;體育類包括除原“211”院校和體育院校以外的體育類本科專業計劃。
3.本科提前批C:安排民辦院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和體育類本科專業計劃。
4.本科一批:安排原“211”院校和我區批準的生源較好院校普通類本科招生計劃,包括普通類計劃,蒙授文理科的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計劃。
5.本科一批B:安排本科一批院校文理科的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定向和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
6.本科二批:安排普通類其他院校和高職對口招生本科招生計劃,包括普通類計劃,蒙授文理科的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高職對口招生本科計劃。
7.本科二批B:安排本科二批院校文理科的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定向和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計劃。
8.專科提前批:安排軍事、公安、司法行政警察類等院校(或專業)的普通類專科計劃,藝術類和體育類專科計劃。
9.高職高專批:安排專科提前批之外的普通類和高職對口招生的專科計劃。
(三)計劃編制
在我區招生的所有高校,要嚴格按教育部有關計劃編制原則和要求及我區在教育部計劃管理系統設置的各批次、招考類型及其代碼,準確地編制本校的招生來源計劃。高校對本校編制的來源計劃負責,相關說明內容應簡明扼要,且與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學校招生章程保持一致,專業名稱必須符合教育部及自治區有關要求。自治區高校應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加強對人才需求的分析、預測,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生源情況,做好招生專業結構、層次結構、區域結構的調整,自主、科學、合理地安排招生來源計劃。
(四)計劃審核和公布
1.高校按教育部有關計劃編制原則和要求編制本校的招生來源計劃后,應當按時報送其主管部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核、匯總本省(區、市)所屬高校編制的招生來源計劃,并按時報送教育部。
2.自治區招考辦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對教育部分送的所有高校的分學校、分科類、分專業來源計劃進行審核確認,在教育部賦予的修改權限內,對高校報送的計劃內容進行規范和修正。招生高校要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內蒙古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核對系統”對我區已審核通過的招生計劃進行核對確認。計劃審核確認無誤后,及時向社會公布。
3.堅持按計劃招生,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招生計劃管理的規定,除按有關規定允許不做分省計劃的招生類型外,各高校招生來源計劃均須經教育部分送,由自治區招考辦負責向社會公布。未經教育部分送和自治區招考辦公布的計劃,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五)計劃管理
1.高校及其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調整計劃使用的管理和監督。高校要嚴格規范預留計劃的使用,并負責處理因調整計劃使用不當造成的遺留問題。嚴禁高校利用調整計劃指名錄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
2.各高校一律使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分專業計劃,并須征得高校主管部門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同意。
(六)專項計劃
專項計劃志愿填報和錄取按自治區相關文件執行。
1.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2024年繼續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實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專項計劃),包括國家、地方、高校三類專項計劃。專項計劃報名資格審核、宣傳服務、填報志愿及錄取、監督管理、違規查處等相關工作,按內蒙古自治區招考辦《關于做好2024年重點高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內招考辦〔2024〕3號)要求執行。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有關高校要及時將相關考生信息反饋至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2.農村訂單定向本科醫學生免費培養。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3.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招生高校為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我區一般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進行錄取。
4.自治區公費定向培養師資計劃。我區“公費定向培養師資計劃”在本科層次實施,招生對象為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且符合內蒙古自治區高考報名條件的優秀高中應屆畢業生,委托內蒙古師范大學、內蒙古民族大學等高水平師范院校培養。“公費定向培養師資計劃”一般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進行錄取。
5.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從2021年起,每年在全國普通本科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招生計劃面向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專項計劃(簡稱“優師計劃”),由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和地方師范院校承擔招生及培養任務,為832個脫貧縣(原集中連片特困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中西部陸地邊境縣中小學校定向培養一批優秀教師。“優師計劃”分為國家優師計劃和地方優師計劃(地方優師計劃即自治區優師計劃),我區一般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進行錄取。自治區優師計劃的招生對象為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且符合內蒙古自治區高考報名條件的高中應屆畢業生。自治區優師計劃在普通本科層次培養實施,培養工作由內蒙古師范大學、內蒙古民族大學承擔。
6.民族專項計劃。民族專項計劃嚴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我區民族專項計劃主要包括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民族班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