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4年高考招生錄取政策-報名
2024-05-11 20:41:02北京教育考試院
為做好我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市情況,作如下規定。
一、報名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戶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制訂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12〕62號)《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23〕14號)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人(須持北京市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尚在處罰期內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高考報名后至開考前,如發現考生有上述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情況,將取消其高考報名資格。
(三)相關政策
考生在進行高考報名時,同時選報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以下簡稱學考等級考)選考科目,所選報科目須已通過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2019年及以前的會考成績不低于C等級,京外高中就讀考生須通過北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認證)方可報考。
因升學原因將戶口遷入我市集體戶口的畢業生,可在限定范圍內報名:體育類中專校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考試,藝術類中專校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其他情況不得報考。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只能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
(四)報名辦法
報名包括網上提交報名申請、網上填報個人信息并繳費和現場報名資格確認三個階段,具體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23〕15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