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學生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
2024-04-15 23:15:19山東省教育廳
魯教學函〔2024〕10號
各市教育(教體)局,有關高等學校:
為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脫貧地區學生比例,促進教育公平和區域均衡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2號)要求,2024年我省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脫貧地區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脫貧地區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地方專項計劃)。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高校專項計劃。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1.符合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我省2024年夏季高考;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招生高校可在此基礎上提出其他報考要求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確保優惠政策惠及農村學生。
(二)地方專項計劃。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四項基本條件:
1.符合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我省2024年夏季高考;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地及居住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且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的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4.高考成績達到我省2024年夏季高考普通類一段線。
二、招生學校及實施區域
(一)招生學校。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確定。地方專項計劃為山東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濟南大學、青島理工大學、山東建筑大學、齊魯工業大學(山東省科學院)、山東理工大學、山東農業大學、青島農業大學、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山東省醫學科學院)、山東中醫藥大學、山東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聊城大學、山東財經大學、青島大學等16所高校。
(二)實施區域。我省省級財政困難縣、蓬萊區長島綜合試驗區及中西部地區和沂蒙革命老區的部分縣(市、區)。(名單見附件1)。
三、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
(一)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以招生學校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為準。
(二)地方專項計劃。2024年我省安排地方專項招生計劃3150名,并依據招生學校的招生規模、辦學條件和辦學特色等編制了分專業招生計劃(見附件2)。招生專業以農林、水利、地礦、機械、師范、醫學等專業為主。
四、資格審核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招生高校和高中學校要在規定時間內,嚴格按程序開展考生資格審核工作。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各級招考機構、有關高校和各高中學校要將該政策明確告知考生,做好提醒工作。有關高校要及時將往年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相關考生信息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放棄入學資格考生的相關信息要在新生入學報到后,原則上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報送,退學考生的相關信息要在辦理完成退學手續后盡快報送。
(一)審核程序。
1.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要按照教育部與招生高校簡章要求在陽光高考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下載我省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考生名單并發給各市,各市再將名單信息分別發送所轄縣(市、區),據此開展資格審核工作。
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考生須填寫《山東省2024年高校(地方)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表》(附件3,以下簡稱《審核表》),考生本人在《審核表》規定區域簽字確認后,連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戶口簿、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交學籍所在中學進行初審(如申請人提供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的,須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資格證明)。學校初審確認考生提交的材料信息無誤后,由學校負責人在《審核表》上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連同相關支撐材料一并報縣(市、區)教育(教體)局資格審核承辦部門審核,同時在學生本人所在中學公示3個工作日。縣(市、區)教育(教體)局對學校上報的《審核表》及相關支撐材料進行審核,合格考生名單在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考機構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