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大學2024年藝術類本科擬招生專業
2024-03-30 22:31:43網絡轉載
長江大學2024年藝術類本科擬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 |
招生學院 |
音樂學(師范類) |
擬定 |
藝術學院 |
音樂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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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師范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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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師范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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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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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設計 |
傳媒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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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媒體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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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與主持藝術 |
備注: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招生考試雜志,以最終官方公布為準。
錄取原則
1.學校在全國不組織專業科目校考,承認各省聯(統)考成績,省聯(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達到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資格線即可報考我校。在已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按以下規則錄取:
對有規定投檔成績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以“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同分排序原則進行錄取,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未提供同分排序原則,專業成績高的優先錄取;
對沒有規定投檔成績的省份,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當綜合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高的優先錄取,各專業綜合成績計算辦法如下:
①音樂類、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60%)×2;
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文化成績+專業成績;
③舞蹈類專業:(文化成績×30%+專業成績×70%)×2。
對于首選歷史(文科)和首選物理(理科)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按照分別排序錄取;否則,統一排序錄取。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并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凡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和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