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州美術學院本科招生簡章
2024-03-28 21:11:24廣州美術學院
廣州美術學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由廣東省教育廳主管,為華南包括粵港澳大灣區在內唯一獨立建制的高等美術學府。
廣州美術學院的前身是中南美術?茖W校,于1953年根據國家建設布局組建于湖北武漢,1958年南遷廣州并更名。辦學70年,學校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守正創新、開放包容、關注現實、服務社會”的辦學理念,建立了完善的高等美術人才培養體系。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一、招生計劃
學校根據辦學定位,優化專業結構,合理擬定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最終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數以上級主管部門審定下達為準。
經批準組織校考的藝術類(?迹⿲I不編制分省計劃,即按全國計劃招生。
藝術類(省統考)專業、普通類專業均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備注:
(1)面向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①藝術類(?迹、藝術類(省統考)、建筑學、風景園林、藝術設計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專業:“不提選考科目要求”;
、诠I設計、智能交互設計、智能工程與創意設計專業:考生必須選考物理、化學2門科目方可報考;
。2)考生可登錄我校官方網站www.gzarts.edu.cn或官微GAFA_ZS查閱各招生專業介紹及課程設置等信息。
。3)大學城校區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外環西路168號;
灣區創新學院(佛山)校區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禪港西路西北側、紫洞西一路南側。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要求;
4、其他符合教育部報考規定的,可以報考。
5、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中階段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班學生;
。4)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資格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
三、藝術類(?迹⿲I招生辦法
我校藝術類(校考)專業按“網絡初試+現場復試”模式組織?,校考類別分“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最終按“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分別發放?己细褡C。考生初試合格后,方有資格參加復試。請考生認真理解報考方式及專業錄取原則,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合理選報。
1、初試
。1)考生選擇“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其一進行報考,不能兼報;
。2)報名時,考生務必慎重選擇?碱悇e,報名確認成功后,?碱悇e不能修改。因未認真閱讀招生簡章,導致?碱悇e選擇錯誤,或不能被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3)學校根據各?碱悇e的報名總人數,分場次組織網絡遠程考試。
(4)初試合格方有資格參加復試,初試成績不計入復試,也不作為專業錄取因素。
。5)學校根據初試成績,分別按不超過“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招生計劃數的8倍劃定“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復試資格線,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復試報名確認,否則視為放棄復試資格。學校保留根據復試名額缺額情況按初試成績依次遞補復試資格考生的權利。
2、復試
。1)初試合格的考生,按對應的?碱悇e重新報名確認后,方可參加現場復試。
。2)學校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按“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兩個?碱悇e分別發放校考合格證,合格證發放數不超過“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對應招生計劃數的4倍。
。3)若考生報考的?碱悇e所對應省級統考科類成績不合格,則?紝I成績無效。
四、?冀M織
1、考試紀律
。1)考生在參加?紝I考試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高考考試紀律及《廣州美術學院考場規則》等相關規定。
。2)考生必須誠信考試,不得出現請人替考、互換答卷等違規違法作弊行為,對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關條例處理。
2、初試、復試考試安排
(1)各考試科目要求詳見我校已公布的《2024年廣州美術學院本科招生考試大綱》,其中:考生參加“美術與設計類”網絡初試《素描》須自備8開素描紙,參加“書法類”網絡初試《書法創作》須自備四尺三開(69cm*46cm)宣紙;現場復試科目由學校提供畫紙。
。2)有關現場復試報名及組考等安排,以我校后續官方發布的公告為準。
3、網絡初試組考辦法
(1)時間安排:
“美術與設計類”網絡初試報名結束后,我校將根據報名總數及學校組考實際情況劃定每場考試容量,考生須在“確認考試場次”階段自行選擇參加考試的場次,每場次額滿為止,考生只能選擇其他有剩余考位的場次;如報名總數超過學校原兩天組考最大容量,我校擬于1月25日加開考試場次,具體以后續正式公告為準;未在“確認考試場次”階段選擇場次的考生,我校將隨機為其安排考試場次。
“書法類”網絡初試僅安排1月22日一場考試,考生無需選擇考試場次。
。2)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應報名手續,未按規定流程報名或報名手續不全的視為報名不成功,不得參加考試,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報名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