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衡陽師范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3-28 14:02:23衡陽師范學院
第十五條學校認可教育部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優惠政策加分投檔和降低分數投檔照顧政策。
第十六條報考英語類各專業的考生,限其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七條普通類錄取規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到低分科類(專業組)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考生專業,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該科類(專業組)其他缺檔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于沒有明確同分排序規則的省份,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兩門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文綜或理綜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在內蒙古自治區執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藝術類錄取規則: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統考成績,在投檔生源范圍內,文化和專業成績分別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分數線后,按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到低分科類(專業組)錄取。如需學校確定投檔規則或上線考生全部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則按綜合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到低分科類(專業組)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30%+專業統考成績×70%)。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該科類(專業組)其他缺檔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專業成績、文化成績高低順序進行錄取,如與當年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文件規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體育類錄取規則: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必須分別達到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批次體育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在投檔的考生范圍內,按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成績進行排名錄取。投檔分數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條單招類的體育運動訓練專業,按國家有關單招規定,依據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監督下錄取,并向其提供錄取名單備案。
第二十一條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湖南省高中(中職)起點本科層次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錄取工作按國家和湖南省教育廳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校在高考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業對考試科目要求、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參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學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條考生身體素質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新生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報到手續;已錄取但不能按時報到者,須向學校招生辦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時間不超過兩周;未經同意逾期一周不報到者,按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和入學資格復查。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學校按照國家規定,遵循屬地管理原則,根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具體收費標準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二十八條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持錄取通知書等有關材料到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設有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構建了包括獎、貸、勤、助、補、減等較為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克服生活和學習上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九條招生咨詢電話:0734-8486615,傳真:0734-8484941,電子郵箱:zs@hynu.edu.cn,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hynu.cn。
第三十條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直轄市、自治區)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制定相應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衡陽師范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