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衡陽師范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3-28 14:02:23衡陽師范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繼續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有關規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衡陽師范學院,國標代碼為10546,英文名稱為“HengYangNormalUniversity”。
第三條衡陽師范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湖南省直屬的普通全日制公辦本科院校,學校位于歷史文化名城、省域副中心城市、國家衛生城市、中國優秀旅游城市湖南省衡陽市。
第四條學校辦學地址
東校區: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衡花路16號(郵政編碼:421002)
西校區:湖南省衡陽市雁峰區黃白路165號(郵政編碼:421008)
第五條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頒發
學校具有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具有招收外國留學生資格。合格畢業生由衡陽師范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畢業生由衡陽師范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條學校普通本科層次招生包括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湖南省高中起點本科層次鄉村初中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湖南省高中起點本科層次鄉村高中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湖南省高中(中職)起點本科層次鄉村中職專業課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等。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規定、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招生辦”)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下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
第九條學校紀委監察處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和招生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開展,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招生辦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畢業生就業狀況、社會需求,統籌考慮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名人數、生源質量、往年計劃執行情況等因素,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黨委會審定后,報湖南省教育廳審批。
第十一條招生辦將分省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備案,并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學校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生源不平衡等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提前向社會公布。預留計劃的使用將嚴格執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進檔考生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擇優錄取下一級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四條投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10%,實際投檔比例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