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學院2023年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規則
2024-03-28 13:16:43文山學院
我校藝術類專業采用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錄取規則如下:
1.認可招生省份該專業(或專業類)統(聯)考專業成績。
2.文化、專業成績雙上線情況下,按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分)÷文化滿分×5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50的計算方式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若考生綜合成績計算結果相同時,則優先錄取專業成績較高者。
4.若進檔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則按照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分)排序擇優錄取。
5.若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分)相同時,則按照照顧加分分值排序,優先錄取照顧加分分值較低考生。
6.如果照顧加分分值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綜合、外語各項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逐項比較,并按照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進行擇優錄取。
7.藝術生實行綜合分制度的省份,學校按照生源省份要求,對考生綜合分進行排序,錄取原則同上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