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關于做好2024年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2024-03-27 16:53:54網絡轉載
為做好2024年廣東省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以下簡稱“五年一貫制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全省統考
具有廣東省戶籍或屬于外省來粵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且符合報考地(以地級市為單位)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同時,五年一貫制轉段時,學生應符合有關高校錄取所在年度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在入學的第三年按照當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要求進行高考報名。
(二)公費定向
學前教育專業面向定向培養需求計劃來源縣(市、區)招生。全省統考、公費定向的具體報考條件,詳見粵教考函〔2024〕5號文。
二、招生院校及專業
2024年招生院校及招生專業計劃詳見粵教考函〔2024〕5號文。
三、全省統考報名
今年報名繼續按照網上預報名—報名點網上審核—考生網上確認報名—考生繳費四個階段的方式進行,全部流程完成后,考生繳費成功,方可取得考試資格。報名信息一經確認不予修改,未按照上述流程,完成預報名、網上確認和繳費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試。其中,考生須在2024年3月15日上午9時至3月19日下午18時進行網上預報名,選定報名點(文化課考試地點),采集相片,上傳報名資料并提交審核(報名資料審核不通過的,考生需在3月20日前修改補充上傳資料并重新提交審核)。報名資料審核通過后,考生需于3月21日上午9時至3月23日下午18時進行網上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預報名并網上確認成功的考生一律不予補報名)。考生網上確認后,于3月29日前向報名點繳納考試費(具體繳費時間和繳費方式由各報名點自行公布,收費標準按粵教考函〔2024〕5號文規定執行),報名流程具體如下(流程圖見附件1):
(一)登錄報名系統。考生登錄“廣東省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gz)自行注冊后進行網上預報名。每個考生可報考2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報3個專業志愿。報考音樂、美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還須報名參加招生院校單獨組織的相關類型術科考試。考生報考信息在提交審核前可以多次登錄系統進行修改,審核通過后不能再進行修改。
(二)做好誠信確認。考生登錄系統后,首先需認真閱讀《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確認已閱讀及承諾遵守相關要求。
(三)填報個人信息。考生在報名系統逐項填報個人信息。個人信息由考生的基本資料、聯系方式、簡歷、家庭關系、報名點、術科考點(需參加術科考試的考生建議選擇與文化課相同的術科考點參加術科考試)、填報志愿等組成。填寫個人信息并保存后,系統自動生成預報名號。
考生只能選擇報考其中一種類型術科考試;考生如同時報考普通類專業和術科類專業,計劃類別應選擇相應的術科。
符合報考地報考條件的外省來粵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還需填報完整的《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五年一貫制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核表》(附件2,以下簡稱“《隨遷子女資格審核表》”)。
(四)釆集個人相片
考生在報名系統根據“相片釆集”功能指引拍攝考生本人相片上傳。自動驗證不通過的考生需按要求上傳照片進行人工相片驗證。人工相片驗證不通過的考生不能提交審核。
(五)上傳個人資料并提交審核
按報名系統提示上傳以下考生資格材料并點擊“提交審核”:
1.本人二代身份證(人臉面、國徽面)
2.居民戶口簿(首頁、戶主頁、父親或母親頁(或監護人頁)、本人頁)
3.學生證原件或所在中學開具的確認該學生為2024年本校應屆初中畢業生并符合2024年報考地中考報名條件的證明。
隨遷子女考生除上傳以上個人資料外,還需上傳以下材料:父母身份證、居住證、社保流水、戶口本全戶人員信息(能體現監護人與考生的關系)。
(六)經報名點審核通過后考生在網上確認報考信息
1.考生必須認真逐條核對報名信息。考生要認真核實《2024年廣東省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隨遷子女資格審核表》中填報的各項內容,補填漏(錯)輸信息,尤其應逐字核實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就讀中學、報考志愿、報名點等信息;參加術科考試的考生必須認真核對術科考試信息。
2.考生必須對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報考信息確定無誤后,由考生在報名系統上點擊“確認報名”,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試。家長和考生所在學校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要求,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及時指導考生按報考要求及程序進行報考。考生的考試、錄取以及入學后的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電子注冊,都將以考生網上確認的報名信息為準。考生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如有疑問須向家長和老師咨詢,確保提供的報名信息真實、準確。各報名點應認真做好宣傳及信息審核工作,確保考生信息的準確、完整。《報名登記表》《隨遷子女資格審核表》一經確認,所有的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錄入錯誤、確認錯誤、不認真校對或其他個人原因造成不能參加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繳納考試費和打印準考證
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在3月29日前,向網上報名選定的報名點繳納考試費。4月8日至4月13日,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樣式見附件4)。
四、公費定向報名
公費定向報名按粵教考函〔2024〕5號文規定執行,由各有關地級市招生辦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報名及志愿填報方式按照安排有招生計劃的地級市招生辦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