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通知:招生對象和計劃安排
2024-02-27 15:05:48網絡整理
各市教育(教體)局,各高等學校: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8〕11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完善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的意見》(魯教學字〔2019〕7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4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和計劃安排
(一)2024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單獨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開展,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以下簡稱“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開展。
(二)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由各高校在年度總計劃內安排,經我廳審核后統一向社會公布(各高校2024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限額見附件)。
(三)各招生高校要參照2024年山東省春季高考統一考試專業類別考試模塊,結合學校專業建設情況,及時修訂本校招生專業對應的春季高考統一考試專業類別。原則上一個招生專業對應一個專業類別,根據人才培養需要確需擴大對應專業類別的,最多不超過兩個。各高校請于2024年1月5日前,將學校2024年招生專業對應的春季高考統一考試專業類別向社會公布,并報送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郵箱(xsc@shandong.cn)。2024年山東省春季高考統一考試專業類別考試模塊中無明確對應類別,且確需學校自主組織專業技能測試的個別招生專業,由學校于2024年1月5日前提出申請,經我廳審核同意后可自主組織。
(四)各招生高校要根據我廳下達的招生計劃與本校各招生專業對應的春季高考統一考試專業類別,制定分專業招生計劃(一個專業對應兩個專業類別的要分別安排計劃)。招生計劃可在招生類別和專業間調劑使用。未完成的計劃可轉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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