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核工作的通知
2023-06-25 19:28:01青海省教育考試網
各市州、縣(區、市、行委)招考服務中心(招辦)、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為進一步貫徹實施普通高校考試招生“陽光工程”,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3〕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的通知》(教學廳〔2023〕2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將做好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績復核工作通知如下。
—、成績復核、復審時間
2023年6月26日-28日,逾期不再受理。
其中,考生申請復核截止時間為6月26日17時,考生申請復審截止時間為6月28日17時。
二、成績復核內容
(一)是否考生本人答卷;
(二)是否有漏評;
(三)小題得分是否漏統(登);
(四)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
成績復核并非核卷,評分細則以及評分寬嚴程度不在成績復核范圍。缺考、違紀作弊考生,不在成績復核和復審之列。
三、成績復核流程
(一)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須填寫《青海省2023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見附件)
(二)應屆生在簽署學校意見后,于6月26日17時前,持準考證、身份證到本人所在考區招辦簽署意見;往屆生和省外借讀考生填表后持準考證、身份證到本人所在考區招辦簽署意見。
(三)各考區招辦匯總本考區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姓名、準考證號,生成Excel格式文件,于6月27日9時前通過FTP服務器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信息處。
(四)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專人進行成績復核,并將復核結果生成《考生成績復核告知單》,于6月27日15時前通過FTP服務器反饋至各考區招辦,由各考區招辦于6月27日18時前將《考生復核成績告知單》發放到考生本人。
四、復審
(一)考生對成績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由考生本人持《考生成績復核告知單》、準考證、身份證,于6月28日17時前到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現場填寫《青海省2023年普通高考成績復審申請表》申請復審,逾期不再受理。
申請復審地點: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西寧市城西區五四西路33號),電話:0971-6304876。
(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成立成績復審組對申請復審考生的成績進行再次復核,并做出最終認定結論。成績復審結果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6月30日17時前通知考生本人。復審組做出最終認定結論后,不再受理其他異議申請。
(三)成績復審組由省教育廳機關紀委和省教育廳法規處、學科評卷組組長、評卷員、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工作人員和網評公司技術人員等組成。
五、有關要求和說明
(一)由他人代替考生申請成績復核的,必須持申請人本人和考生身份證原件、考生準考證原件,并視為考生本人申請。
(二)復核申請表見附件。
附件:2023年青海省普通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http://www.qhjyks.com/zyym/tzgg/4300.htm)
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6月25日
相關推薦: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