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高考錄取查詢方式
2023-06-22 20:14:48高考網整理
錄取工作流程和要求
(一)高校獲取招生用戶名和招生密碼
高校使用錄取主密鑰登錄https://wz.tfsec.com.cn(教育網)或https://wztt.tfsec.com.cn(非教育網),下載最新安全客戶端軟件、注冊表文件及應用系統用戶信息等,使用安全客戶端輔助工具解密獲得在浙江招生錄取的用戶名和密碼。
招生用戶名和招生密碼用于高校招生錄取院校端和“浙江省平行志愿投檔信息交互平臺”。各高校應當妥善保管此密碼,嚴防泄露。如有特殊情況,請與省教育考試院信息技術部聯系。
各高校須在錄取開始前進行網上報到,登陸省教育考試院OA系統(https://oa.zjzs.net),了解錄取工作相關安排和所屬錄檢員及其聯系方式,以及有關系統和文檔,填寫本校錄取具體負責人員聯系電話。
(二)查詢生源情況
高校通過“浙江省平行志愿投檔信息交互平臺”(https://218.75.77.27:8443),查看模擬情況,決定是否追加計劃,及時確定并提交投檔比例。
投檔比例。傳統志愿根據招生計劃第一輪按不大于1∶1.2比例(除另有規定外,小數點部分原則上按四舍五入計算)投檔,后續各輪原則上按缺額計劃數投檔。每輪投檔后,視生源情況進行補投。如高校對個別專業有特殊要求,在符合教育部和浙江省有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經與錄檢組聯系確認,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含專業服從調劑志愿)。平行志愿投檔比例為1∶1。2.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實行剛性管理,未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高校不得擅自調整已公布的招生計劃。高校確需調整計劃的,須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OA系統”,下載并填寫《2023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計劃調整表》,向省教育考試院申請,并按教育部規定的要求和程序執行。涉及在浙招生計劃總量調整的,須通過教育部生源計劃管理系統逐級履行調整手續。
高校如需追加在浙招生計劃,平行志愿計劃原則上須在投檔前提出申請。投檔人數以調整后計劃為基數,按規定比例計算。如果在投檔后提出申請且追加后計劃量多于已投檔量,剩余計劃將在后續志愿填報中向社會公布。
在各類別最后一輪投檔前,高校原則上不得減少在浙招生計劃。最后一輪投檔后,如果生源仍不足,高校可提出撤回計劃申請。
實行傳統志愿的高校如需根據生源情況對計劃進行專業間調整,須先向省教育考試院申請,經同意后執行。調整專業計劃不得影響已投檔考生利益。
(三)下載考生電子檔案
高校應當在規定時間,按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聯絡方法及時登錄錄取網站,下載考生電子檔案。對不按規定接收考生電子檔案的高校,由省教育考試院按該校招生計劃的100%留檔,在該段錄取結束時所留檔考生視為已錄取。
高校下載的考生志愿信息中,只顯示考生填報本校本專業的志愿,不顯示其余平行志愿高校專業名稱及順序。
兼報志愿的考生,按招生錄取工作進程先后順序投檔錄取。已被錄取(包括單獨考試招生錄取、各類提前錄取等)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批次(段)的投檔。
(四)閱檔
高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下載考生電子檔案的審閱,集體研究確定錄、退考生名單并及時上載。有關考生電子檔案下載及錄取、退檔等問題,須及時與錄檢組聯系。高校不得超過閱檔時間滯留考生電子檔案。
(五)退檔
高校審閱考生檔案后,確定退檔考生名單,注明退檔原因并及時通過錄取系統辦理退檔手續。省教育考試院錄檢員審核退檔情況,如有疑問,向高校提出復議要求。高校應當認真對待錄檢員提出的復議意見,并將復議結果傳真給錄檢員。
退檔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各批次(段)詳細投退檔工作時間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進程》執行。對未在規定時間內退檔的高校,省教育考試院將予以通報,由此產生的問題,由高校負責。
(六)錄取
高校將預錄取考生名單提交錄檢組審核。錄檢組審核后形成錄取考生數據庫,由信息組據此生成相應錄取考生名冊電子文檔,加蓋省教育考試院錄取專用電子印章,作為考生被有關高校正式錄取的依據,予以備案。高校通過錄取系統獲取錄取考生名冊可信電子文檔。高校如需紙質錄取考生名冊,可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省教育考試院在錄取結束后打印寄送。高校須按規定建立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根據錄取考生名冊寄發錄取通知書。
新生紙質檔案由本人憑錄取通知書向所在學校(單位)提取后自行帶至高校。有關高校要加強管理,做好紙質檔案的接收和保管工作。新生報到后,高校應及時核對考生紙質檔案及電子檔案信息,紙質檔案內容不齊全的,應將相關電子檔案信息打印并加蓋學校檔案公章后存入考生紙質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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