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7 15:15:53陽光高考
紅河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國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紅河職業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14736
學院簡介:紅河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公辦高職專科學校,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學生畢業后頒發紅河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學院由紅河州人民政府主管,業務接受云南省教育廳指導,具有普通高等職業教育辦學資格。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專門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學院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生工作。
第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國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及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織招生工作組,負責全省招生宣傳、咨詢和部分專業考試工作,并在省招生考試院的領導和指導、監督下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省(區、市)生源情況、畢業生就業升學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及國家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因素,綜合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九條 2023年學院23個專業招生,全部實行網上錄取的方式進行錄取。招生專業:學前教育、大數據與會計、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應用電子技術、陶瓷設計與工藝、跨境電子商務、建筑工程技術、生態農業技術、應急救援技術、醫學美容技術、運動訓練、智能建造技術、畜牧獸醫、烹飪工藝與營養、美容美體藝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書畫藝術、種子生產與經營、中草藥栽培與加工技術、新能源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
第四章 入學考試
第十條 學院高職專科錄取的學生均需參加全國普通招生統一考試或者云南省三校生考試且成績合格。
第十一條 藝術、體育類考生必須通過云南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藝術、體育類考生成績合格才能填報我院志愿。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同一投檔批次中,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根據專業志愿先后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到相關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錄取期間,計劃調整按程序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執行。
第十三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如果出現相同的投擋分數(即專業分相同),則按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排序;如果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相同,則按文化總分(不含照顧分)、語文、數學、綜合、外語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
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十四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需交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等費用,我院收取標準嚴格按照云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學費:5000元/學年;住宿費:400元/學年(帶獨立衛生間);教材費400元/年(預交)。
第十五條 凡我院正式錄取的全日制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成績優秀,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學校活動,有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突出,均可爭取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學院獎學金。
第十六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符合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相關政策、規定不符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紅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中心負責解釋。
學院地址:云南省紅河州蒙自市紅河州職教園區
郵編:661100
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hhvtc.cn/
招生咨詢、聯系電話、傳真:0873-3055111 305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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