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農業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7 08:59:58陽光高考
玉溪農業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學校概況
1. 學校全稱:玉溪農業職業技術學院
2. 學校代碼:12971
3. 辦學性質:公辦
4.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5. 學習形式:全日制
6. 學制:三年
7. 辦學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紅塔區研和街道向家莊41號
二、 組織機構
1.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 成立招生監察組,負責全程監察招生錄取工作。
三、 錄取規則
1. 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部門公布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本條款適用省份:云南、廣東、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
2. 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進行錄取。即優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 對于進檔考生,院校志愿和專業志愿均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為原則,不設專業“級差”進行錄取。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各專業都不能滿足時自動調劑到缺額專業錄取,所有服從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對不服從調劑者,做退檔處理。
4. 外語語種要求:不限。
5. 男女比例:不限。
6. 認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策性加分;對符合降分條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統一規定執行。
7. 身體健康狀況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8. 凡被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的要求,按期到校辦理入學等相關手續,對未經我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9. 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為考生,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10. 錄取期間,計劃調整按程序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執行。
四、 畢業證書的頒發
學校將依據《學生管理條例》《學籍管理條例》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照專業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成績合格者畢業時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統一進行電子注冊。
五、 收費標準
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云發改收費〔2004〕536號、云計收費〔2002〕799號文件規定執行。
專業代碼以“41”開頭的農林牧漁大類收費:4500.00元/學年/生,除農林牧漁大類以外的其他專業收費:5000.00元/學年/生,住宿費:學生公寓四人間1000.00元/生/學年、六人間800.00元/生/學年(注:學生公寓每間具有獨立陽臺、衛生間、熱能沐浴設施、學習桌椅、儲物柜等設施)。
六、 獎學、助學辦法
1.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優秀學生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學校也自行設立院級優秀學生獎學金。
2.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特困補助、御寒補助、勤工助學等,可參看學校招生簡章。
3. 根據社會捐助資金、企業設立獎助學金情況,符合條件的學生可申請社會捐資獎助學金及校企合作獎助學金。
七、 招生計劃
1. 學校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省(區、市)生源情況、畢業生就業升學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及國家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因素,綜合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2.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八、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77-2990071(傳真)
舉報電話:0877-2990809
郵編:653106
網址:http://www.yxnzy.net/zsjy/
E_mail:yxnzyzjc2019@126.com
九、 附則:
1.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為準;如發布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本校愿承擔相關責任。
2. 本章程解釋權屬玉溪農業職業技術學校招生辦公室。
玉溪農業職業技術學院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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