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林業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7 08:27:07陽光高考
西南林業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
西南林業大學是我國西部地區唯一獨立設置,以林學、林業工程、風景園林學、農林經濟管理為傳統優勢,生物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為顯著特色,理、工、農、文、法、管等多學科門類協調發展的林業高校。
第一章 校名、校址 、辦學層次、辦學性質和頒發證書
第一條 全稱:西南林業大學。
第二條 學校國標代碼:10677。
第三條 校址: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白龍寺300號。
第四條 辦學層次:具有招收博士、碩士和本科等多層次學歷教育資格。
第五條 辦學類型:國家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頒發證書:合格畢業生頒發西南林業大學畢業證書,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和云南省有關招生工作政策,領導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審議、決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畢業生就業升學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及國家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因素,綜合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確定預留計劃數為23個,主要用于調節各地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優先向生源數量相對較多的省份傾斜。預留計劃的使用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
第四章 錄取工作
招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具體的錄取原則是:
第十三條 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各省公布計劃的105%。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各省公布計劃的120%。
第十四條 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及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執行。對于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服從專業調劑者,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
第十五條 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和高等職業教育普通本科專業只錄取填報有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和高等職業教育普通本科專業志愿的考生。其余專業志愿雖服從專業調劑,但原則上不調劑至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和高等職業教育普通本科專業。
第十六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機構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十七條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法語專業僅招收英語和法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考生外語語種不限。除中俄合作辦學的專業外,新生入學后主要以英語實施外語教學。
第十九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其文化和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投檔線者,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若專業分相同,則按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分)超出該批次文化總成績最低控制線的分值從高到低排序;若超出該批次文化總成績最低控制線的分值相同,則按照顧加分分值排序(優先錄取照顧加分分值較低考生);若照顧加分分值相同,則按語文、數學、綜合、外語各項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若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
第二十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一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和有關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錄取期間,計劃調整按程序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已建立健全資助體系及相應的管理辦法,主要包括:獎、助、貸、勤、減、免、補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以通過“綠色通道”入學,學生入校就讀后可根據自身條件申請相應的資助。成績優異的高年級同學可申請國家、省政府及校級各類獎助學金。
第二十四條 收費標準:各專業收費標準按云南省發改委批準的學費標準執行。
第五章 招生辦公室地址及聯系方式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白龍寺300號行政樓108
第二十六條 郵政編碼:650224
第二十七條 電話及傳真:0871-63863101(兼傳真)
第二十八條 監督舉報電話:0871-63863035
第二十九條 網址:http://zb.swfu.edu.cn
第三十條 電子郵件地址:zb@swfu.edu.cn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西南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