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早期教育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6 16:47:35陽光高考
長春早期教育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院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名稱:長春早期教育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層次: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燒鍋鎮新立村委會燒鍋大街1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
1、早期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2、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3、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4、舞蹈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5、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6、中醫養生保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7、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8、康復治療技術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9、醫學營養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10、體育保健與康復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11、運動健康指導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長春早期教育職業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我校設立了校級資助,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減免學費1000元的政策,重點幫扶特殊困難及家庭變故學生,采取特殊資助方式,為家庭突發重大疾病、遭遇變故的學生進行募捐。
第八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無特別要求。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具體要求可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1、依據國家教育部新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3、根據考生報考人數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錄取其他志愿考生。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錄取后投檔的考生。
4、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的辦法予以錄取,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在投檔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的文、理單科成績進行排序檢索,文科的科目順序為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理科的科目順序為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
5、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吉林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統一考試
1、學校根據“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
2、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優先錄取分高的考生。
3、考生等效分數相同時優先級別: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以語文、外語、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4、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吉林省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優先錄取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https://www.cczjxy.com/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燒鍋鎮新立村委會燒鍋大街1號
聯系電話:姚宇:18166871987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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