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6 15:06:26陽光高考
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有關規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為12846,湖南省招生代碼4369。學校辦學地址:校本部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雙擁中路,郵編:411102;河西校區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和平路54號, 郵編:411100 。
第三條 我校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辦學層次為高職專科,學制三年,畢業生符合條件者頒發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編號、網上注冊的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為更好地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成立了由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其他校領導及各二級學院(部)、相關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2023年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和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市、區)招生委員會的招生政策;負責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和專業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等。
第五條 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為招生工作常設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如下:根據學校的招生工作方案,執行招生政策,完成全校招生工作計劃制訂;組織、培訓招生宣傳隊伍;整合資源,落實招生計劃;做好各種招生宣傳資料的設計、印制等工作;加強與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密切聯系,及時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反饋信息和提出建議等。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六條 學校2023年招生計劃共計5300人(實際計劃數以湖南省教育廳下達計劃為準),分專業招生計劃均以各省(市、區)招生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學校2023年面向多個省(市、區)招生,生源分布在湖南、內蒙古、遼寧、山西、江西、福建、廣東、廣西、貴州、云南、海南、重慶、四川等13個省份。招生專業及專業方向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口腔醫學技術、眼視光技術、醫學美容技術、護理、護理(康復護理方向)、護理(老年護理方向)、護理(口腔護理方向)、助產、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藥學、中藥學、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技術、智能醫療裝備技術、衛生信息管理、醫學影像技術、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老年保健與管理等22個(含方向)。
第七條 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將通過學校網站、學校微信平臺和學校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招生原則及錄取規則
第八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不斷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九條 在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新高考類別分類錄取。
第十條 我校除助產專業限招女生外,其它專業考生均無男女比例要求;所有專業要求考生身體健康,但無身高體重要求。
第十一條 根據各省(市、區)教育考試院規定設置投檔比例。
第十二條 高考成績達到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學校嚴格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對實行志愿順序的省份,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線上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線上考生。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考生所在省(市、區)教育考試院關于志愿投檔順序的有關規定。原則上按照公布的各專業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
第十四條 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擇優錄取,即優先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則分別按照其第二、第三等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進檔考生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考生位次排序規則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專業調劑但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的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各專業均無專業加試要求和相關科目成績特殊要求;考試語種不限,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七條 對省級教育考試院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
第十八條 除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錄取工作結束后,考生可登陸我校網站或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錄取查詢方式查詢錄取結果。
第二十條 新生入校3個月內,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審查、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被錄取新生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時報到的,須向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0731-58519123)辦理請假手續。報到截止日期14日后,如果未報到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作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五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及各項代收費等費用,詳情將在學校招生網和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二十三條 在校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 元/年·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 元/年·人)、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 4400 元/年·人、二等助學金 3300 元/年·人、三等助學金 2200 元/年·人)、學校獎學金(一等獎學金 1000 元/年·人、二等獎學金 700 元/年·人、三等獎學金 400 元/年·人)。另我校設有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向銀行申請助學貸款,并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合理安排勤工助學崗位。
第六章 督導檢查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立由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同時自覺接受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督導與檢查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十五條 在錄取期間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及家長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學校設立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電話:0731-58519005。
第七章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第二十六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招生就業指導處(學校本部護理樓105室)
電 話:0731-58519123(含傳真) 0731-58519121
手 機:13875261580(趙老師)
郵 編:411102 郵 箱:357081531@qq.com
學校網址:http://www.xtzy.com
招生網址:http://xtywzyzs.bibibi.net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三年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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